我说:“省监狱管理局颁发的服刑人员奖励考核办法中明文规定。刑期过半,只要符合假释的条件,是可以呈报假释的!监狱难道不执行监狱管理局的规定?自己另搞一套?谁给了监狱这样的权利?就算是监狱有权规定实施细则,也必须以符合国家的法律和省局的规定为前提!这是常识啊!难道你们连常识也不知道吗!”
他说:“省局的规定是原则性的!国家的法律也是原则性的!监狱可以根据本监狱的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
我说:“省局的规定是国家法律的实施细则,它本身就是可操作性的。连违反监规纪律的扣分,也都定得这么细!难道你没有仔细看过吗?再说,按照国家的立法规则,所有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必须得经省人大的通过!我不相信,你们监狱能够出台明显与国家的法律相抵触的什么规定!”
我的话,让他一时为之语塞。半晌之后,他才说:
“省局的规定中也明确了是可以呈报假释而不是应当呈报假释。可以就是可报可不报的!这个自由裁定权在监狱!”
我说:“‘可以’这样的表述,你是这样理解的吗?那么,我问你,我写了申请假释的报告,而监狱不给我呈报假释,是不是‘可以’变成了‘不可以’了?这‘不可以’的依据是什么?你们总得给我一个说法吧!是我违规违纪了?还是我没有完成劳动生产任务?还是我没有获得过行政奖励?都没有吧?我现在手头有三个行政奖励呢?假如我手头没有奖励,我没有话可说。前置条件不具备,我呈报的条件不具备!”
他说:“不可以的依据就是监狱定有这样的规定!”
我说:“你怎么说着说着又回到了起点了?你是不是一定要让我明确地跟你说,监狱的规定不合法这样的话?话讲得太直白了就没有意思了!我相信,你也是精通国家法律的人!”
我的这句话,显然让他很受用。他笑了笑,脸上露出些许得意之色:“你要求呈报假释!必须要有重大立功表现!省局的规定中是明确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予以假释!这个‘应当’,就是‘必须的意思’!我们监狱就没有理由再来卡你!”
我心头一乐。我可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哦!重大立功!我手头不正有一个让我重大立功的案子嘛。只要我将它捅出来后,监狱该哭爹喊娘了吧!
我后来反复思忖,事情似乎并没有我了解的那么简单:如果光以一个中队的加工合同价四倍结算实际价格和另一个中队的3.5倍结算实际价格。按我所在的中队每个月公示的加工产值在24万元左右,隔壁的那个中队的产值在23万元左右。两个中队相加,每月截留的加工收入应该在一百三十多万元。一年就是一千五百多万元。那么八年呢?应该已经达到了一个多亿了!
这一个多亿的加工付出,作为委托加工的企业来说,它没有办法进入成本。它该承担多少企业所得税?它能承受得了吗?它为什么要求承担这一笔巨额费用呢?如果说这一个多亿的账外加工费用,这里是以增值税的发票来弥补的,增值税属流通环节税,纯加工企业固然没有权力开出这样的发票!但是,这里出具了发票,对方根据发票的额度将资金划转过来,不是做得天衣无缝了吗?
但是,这里还有几个环节,他们是无法弥补的:一是资金的划转,入账之后,仍难消化,这似乎违背了他们截留大额加工收入的初衷了;二是这里有商品的出货,却没有商品的入货。这不是明显的虚开增值税发票嘛!三是一个多亿的增值税发票,如果都按出口退税15%来计算的话,也只能退税近两千万。
这与对方没有将这一笔截留的资金列入成本所承担的损失不相匹配哦,对方企业为什么要求承担这么大的损失?而且,这么多年来,一直甘心承受这么大的损失?这里能弥补的办法,就是开高增值税发票的额度,直至通过出口退税,能弥补对方企业的全部损失为止!
那么,这个开高增值税发票的额度是多少呢?多少才能足以弥补对方企业的损失?数额至少得翻一番吧?至少得开出两个多亿的增值税发票吧!不琢磨不知道,一琢磨才吓一跳!这难道不是一桩连环大案吗?在这桩大案中,该有多少人在从中渔利哦!八年的截留款是一个多亿,用退税15%来计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额应该是多少?够吓人的!
妻子寄来的打印稿和复印稿。终于到了我的手中。我将一份打印稿和复印稿委托中队的警官转交给大队教导员。不管他会不会给提修改意见,这个过程我是必须得走的,否则,岂不是我借了由头,诓骗中队的警官了?送出去的书稿果然再没有了回信。其实,我也并不指望能有什么回音。我只是借势再造一个能顺利送出我的书稿的环境而已。
小主,
《鎏金时代》的修改,显然比《长河落日》三部曲的修改简单了许多。一是因为它本身的篇幅就小。总共也只二十多万字;二是因为在送出去之前,我已经对手稿几经修改和整合,但是,我得将我的重大立功的希望寄托在这本书稿上。也就是说,我得将材料利用书稿送出去的机会一并送出去。要做得天衣无缝,我自己得设计得天衣无缝才行!
经过仔细测算,到我刑期过半的时候,如果想呈报假释的话,我的分数还不够!我每个月的分数才只9分。按省里的规定,按我的刑期。呈报假释得要900分!还差了一百多分!上一年的报道得分给我信心。我希望在这一年中,多写一些报道,可以多得一些分!一篇900字以上的报道可得二分。看来,我只得通过这个办法,来为自己挣分了。
所以,在这一年中,我将我的主要精力,放在了文稿的修改和报道的写作上了。文稿修改好后,已如我所愿,连同材料一并转交给了我的家人。这至少已让我心头的一块石头落了地。怎么利用这份材料,要看家人的本事了!我相信,只要筹码在手,所有事情都会朝着我预期的方向发展的!
但是,以往的经验告诉我,家人都不是有能力的人。我原来指望留学回来的女儿,能助我一臂之力!但是,《长河落日》三部曲交到她手上后,居然一点儿动静也没有了。她将第一部《梅花洲》挂上中文起点网后,便像是没事人一般地不去炒作,摆出一副等待天上掉馅饼的样子!这可不是我所愿意看到的!但是,尽管我不想看到,但我毕竟被关在狱中,我又能有什么办法呢?该说的话,我都已跟她说了!在写给她的信中,也已作了详细的交待。但是,她总以‘忙’为借口,拖着不去认真地做!这让我很无奈!
我是希望能尽快地将我创作的精神财富转化为物质财富的!但她没有能力,一筹莫展。我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我曾对她说,我能为你创造机会,让你跳一跳能够得到财富!但是,得到财富的前提是,她必须去跳一跳才行!如果,她懒得不肯跳,那么,这财富始终不会属于她!我之所以这样跟她说,是希望她能懂得财富得来是不易的。这样才会珍惜自己手中的财富。我可不希望她像别的富家子弟那样,不知道财富得来的不易而暴殄天物。
也不知道她是受了谁的嘱咐,隔三岔五地给我寄明信片,这开始时,确实给了我许多精神上的慰藉,但是,渐渐地,我从明信片中看出了她的浅薄,她的能力实在是乏善可陈。但是,她却不自觉,总是抱怨天,抱怨地,像个怨妇一般地怨天忧人。这种精神状态却不是我愿意看到的!更让我忧心的是,我不想她的浅薄暴露在监狱的警官面前!寄给我的所有信件,和我往外寄的信件一样,不知会经过多少警官的审阅。我可不希望,在小城的那一幕又在监狱重演!
在我被抓时,小城曾有人断言,只要控制住了我,便控制住了我家里的一切!在我的家中,并没有一个再能拎得起的人!接下来,我还得让家人做一些事情。需要家里人与我遥相呼应!倘如再出现这么一种情况,对我下一步的计划实施必定会受到极大的制约。这不是我愿意看到的。再说,一个海归的留学硕士,写出这样的明信片来,也确实让我汗颜!这几乎跟一个中学生没有什么明显的区别!我不看轻她旁人也会看轻她哦!
在一次接见时,我关照她,不要再给我写明信片了。我没有明说让她不要再写的理由。她也没有问,为什么让她不要再写了!我没有明说,是怕伤了她自尊。而她没有问,却让我明显地感觉到了她终于获得了解脱!既然是解脱,那么,看来,我的决定还是正确的!
送走了修改完毕的文稿之后,我的手中还有一份打印稿。我将它送到了教学楼。那边的那些服刑人员,原先在机关工作的比较多。有好些人我是认识的。他们对我的写作也一直很关心,总有问候传来,问我写得怎么样了?现在在写什么?我将打印稿送去了教学楼。希望他们能帮我提提修改意见。中队的警官得知我写的手稿要出版时,跟我说:
“你写的书要出版的话,必须得经监狱的批准才行!”
我依言向监狱打了书面报告。报告交给中队领导后,很快监狱便有了回音。那天,监狱教育改造科的一位付科长来找我,说,已接到了我的报告。他要来看一看我的书稿。我告诉他:
“《长河落日》三部曲已经修改完成,由警官交给了我的家人;第一部《梅花洲》现在正挂在起点中文网上。《鎏金时代》有一部打印稿现正在教学楼那边,我在征求教学楼那些人的修改意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