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为雷州厂负责的“S7”号和“S9”号,胶州厂承建的“S8”号和“S10”号,以及由大连厂和钦州厂各自建造的“S11”号和“S12”号。
“S7”级潜艇,相较之前的“S3”级,除了体型更大以外,最大的区别在于首次使用了柴油发动机作为水面航行的驱动力。
作为华夏的第一型柴电潜艇,该级艇全长44.8米,宽4.7米,水面航行时吃水3.5米,排水量330吨,潜航排水量39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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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级潜艇采用双轴双桨的推进模式,水面航行时由两台柴油机提供850匹马力的动力,设计航速13.6节,10节航速下可最大续航2,200海里。
“S7”级在水下航行时,依赖两台由蓄电池组提供电力的电动机驱动,总输出300马力,最高航速为6.5节,最大续航50海里。
除了这些以外,“S7”级在其他方面与“S3”级基本一致,舰上编员三十五人,单艇平均造价二十五万七千华元。
接下来,国防军海军又于1910年10月至1913年4月间,发展了六艘“S13”级潜艇。
六艇分别为“S13”号至“S18”号,船厂建造序列与“S7”级类似,单艇造价四十三万两千华元。
“S13”级潜艇的最大特点,是华夏首次尝试采用了双壳体结构,并且在前甲板上加装了一门甲板炮,型号为1904年型50倍径57毫米。
该级艇的体型因此进一步被增大,全长58.6米,宽5.6米,水面吃水3.5米,排水量530吨,水下排水量则为650吨。
“S13”级装有两台柴油发动机,可提供1,200马力的动力,水面设计航速13.7节,10节续航3,000海里,已经具备了远洋作战的能力。
在水下航行时,该级艇使用电动机推进,功率400马力,最高航速6.5节,可持续航行50海里。
“S13”级安装有五具18英寸鱼雷发射管,采用艇艏四具,艇艉一具的布置方式,备有鱼雷八枚,艇上编有官兵四十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