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路梦

百年梦魇之青杏 周世馗 4463 字 11个月前

矛盾是怎么起的呢?是因为民事起诉她在前,后来在公安办案人员的威逼下,我出了书面撤诉书,再后来省城的那两位律师来会见时,我又出示了恢复起诉书,使民事诉案又继续了。又继续了的民事诉讼被省城的那两位律师接手过去了?对于律师来说,宁愿接民事诉讼而不愿接刑事辩护,这我是清楚的。一方面是民事诉讼较刑事辩护利大;另一方面民事诉讼胜诉的把握相对大一些。而刑事辩护失败的概率几乎是百分之一百。

在中国这样的司法体制下,刑事辩护能让被指控的人无罪的机会几乎没有!公检法司同属于一个系统,同属于所谓的政法口。律师也归属于这个系统中。律师现身于法庭,只是制度的需要,而不是辩解被指控的人有罪没罪的需要,或者罪轻罪重的需要。

小主,

就全世界现有的欧美案例法系和大陆的成文法系来说,成文法系的欠缺是明显的。虽然也设有陪审员制度,但是坐在审判席上的陪审员实在是形同虚设。而且,法官手中的自由裁量权也太大了些!法律上规定一个罪判处三到七年,判三年不错,判七年也对。这其中的四年便可以由法官任意发挥了!这样的审判制度,不想产生腐败都不行!法官也是人,法官并不是生活在真空中。这个中的曲直,谁又能说得清楚!

案例法系就不同了,其陪审员制度显然比大陆法系的陪审员制度严密了许多。罪与非罪,由陪审团表决,法官的权力只是依照陪审团的表决,找出以前的同类罪已判案例,作为执行刑期的依据。同类罪之前被判了三年,后判的罪也只能在这个档次,高或者低都是不被允许的。初看之下,似乎这样的定刑太过机械,但相对来说倒还不失为公正。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没有了,这毕竟能让人减少许多的疑惑。在大陆法系的审判庭上,人们关心的是罪轻还是罪重;在欧美海洋法系的审判大庭上,人们关心是罪与非罪。这不是量的不同,而是质的区别。这也就确定了律师在两个法系的审判大庭上的地位和作用。地位越高,作用越大;地位越低,作用越小,这是永恒的真理。

律师作为人,自然也会有利益诉求,但是那位女律师跟我有利益关系,却让我百思不得其解。检察院的通知只是告诉我,并没有征求我的意见,我自然束手无策。她已没有了为我刑辩的资格,如果有异议的话,也只能是她自己提出,我却无权越俎代庖。没有了刑辩资格,当然也没有了来会见我的权力,我自然也失去了追根寻源的权力,等于又关闭了我与外界联系的一扇门!

接到这一份书面通知,我似乎敏感到了其中的奥妙,我已越来越感到我已陷入了绝对的劣势!尽管如此,我却无法改变现实,这真是一种人生的无奈!

我问:“我已详细解说了你们想要了解的一切,你们还要起诉我吗?”

“已经到了这一步,怎么可能不起诉?”他们说。

“你们不怕铸成冤案?”我问。

“要么你有罪,要么我们脱衣服!”有一位检察官说,“我们肯定不会让自己脱衣服,不过我脱衣服也不怕,大不了我去当律师!”

我不禁摇了摇头,有这样心态的人,能是一位称职的检察官吗?当不了一个称职的检察官,能当一位合格的律师吗?但是,这一切与我又有什么相干?我虽然腹诽不断,但也不得不笑脸应付,谁让我处于如此的境地呢!虎落平阳被犬欺,我就当自己是虎落平阳好了!倘如我在外面,倘如我还坐在位置上,哪个小青年敢在我面前如此放肆!想想真让人憋屈!但是,憋屈归憋屈,我却不敢发作,好汉不吃眼前亏。临走时,他们说:

“听说你在里面过得很舒坦哦!”

“在看守所的笼子里,还能过得舒坦吗?真是人间地狱呢!”我说。

“算了吧!我们知道你过得很舒坦!”

他们的目光有些揶揄。也不知是怎么一回事,他们揶揄的目光让我心中猛的一顿。在回笼子的路上,我一直在回味他们临走时说的那句话,回味他们揶揄的目光,却始终不得要领。

下午,驻看守所的检察官将我带到他的办公室,很认真地询问我的案子情况。也许是我在笼子里憋得太久了,确实很想宣泄积淀在心中的郁闷,于是我将下海之后的公司运作情况、眼见着将要产生的利润、公司内部的矛盾、我对房地产这一块发展的考虑与公司董事长千方百计提走资金的情况、他的计划再投资的目的等等,一五一十倒了个痛快!我很清楚,他将公司的资金提走就是为了侵占公司的资产,他的计划再投资项目最终目的也只有一个,就是为了实现对其他股东利益的剥夺。检察官目光闪烁地看着我:

“照你这么说,真正职务侵占的不是你,而是你们董事长咯?那你为什么会被公安机关以职务侵占罪查处?”

我说:“我怎么知道!如果说我利用了我的总经理职务侵占了公司的财物,应该是我提走了公司的钱才是,可是公司的钱我私人从未动用过一分钱!邻县的那个代建工程,所有承包单位的返利款都由财务打进了公司董事长的私人银行卡。小城的代建工程,原先也定有返利比例,但我后来觉得这样的操作太不合章法,接受了其中一个承包商的建议,订了工程承包合同之后,补签了一个补充协议,是将承包单位自行采购的建筑材料,按政府公布的同期价格信息下浮几个点结算的方法,固定为法律的形式了。”

我说:“不管这种返利的方法是不是合理合法,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下来,总比原先的那种操作方法规范多了!难道这我也有错吗?但是这样的操作方法确实再也不可能将钱直接打进他的私人卡了,对他是一个损失,对公司却并不构成伤害,我何罪之有?这段时间我也一直在回顾我下海这几年的成败得失。我的全部错误在于,在商场上,我盘桩太精了,只考虑尽快完成公司的资本原始积累,没有遵循商场上的双赢原则,结果在公司内部产生矛盾时,给陷害我的人提供了联合那些工程承包商一起陷害我的机会!人啊,都是趋利动物,在利益面前都会欢呼雀跃来着,谁还会有道德和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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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却话锋一转:“你跟我说了这么多有什么用呢?你看我一丁点也没有记下来,说了也是白说!”

他双手一摊,肩膀一耸,做了一个典型的调侃动作。我一愣,又朝坐在我身侧的那一位中年妇女看了一眼。我一直看见她在电脑旁忙乎,怎么不是在做笔录吗?我不知道那位中年妇女是不是检察官,但是,在驻所检察官办公室里的这两位,都没有穿检察官的制服。这位坐在我对面的男性,倒确定一直将双手平摊在桌面上,静静听着我说话。不做笔录也没有关系啊,反正这样的倾吐我也不厌其烦,只要听的人也不厌其烦就可以了。因为,宣泄能带给我轻松。

他说:“你怎么会得罪这么大的领导呢?”

我一愣:“我什么时候得罪过领导了?我下海之后,还没有跟大的领导接触过呢!”

他摇了摇头:“这只有你自己清楚了!我怎么知道?你自己好自为之吧!笼子里的情况怎么样啊,有没有人打架,欺负人?”

这可真不太好回答,说实话,肯定会给笼子里的人带来麻烦;说假话,我又不愿意。我只能含糊其辞:

“看守所嘛,还不都是这个样子,与东邻西邻的看守所并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他的前一句话却让我的心里打了一个顿。这是什么意思?他是在给我暗示吗?其实我已隐隐知道陷害我的人已经动用了他的所有关系网,不然事情怎么会让我越来越感觉到了危机重重呢?我还没有来得及细细品味他的话,他便起身带我回了笼子。他似乎是有意让笼子里的人看到,没有穿制服的他在笼门前现身似的。我进了笼子之后,他并没有立即将铁门关上,而是站在笼门外朝里张望了一会。我不知道他在看什么,等到笼子里的人都扭头看到他后,他才将笼门关上。一番铁栓声响,一切又恢复了平静。但是,他的故意停留还是带给了笼子里的人许多的警觉。

“这不是检察官嘛,他来干什么?”有人在小声嘀咕。

“肯定又有谁要倒霉了!”有人猜测道。

有人已将目光注视在我身上,我却被看得莫名其妙。

少顷,小城的那位老乡便被管笼子的警官叫了去。笼子里顿时弥漫起了一份紧张的气氛。我不知道这是怎么了,似乎许多人都在拿眼光瞟我。我用坦诚的目光回敬看他们,但是他们又似乎不愿意回应我的目光,总是急忙将目光移开。

那个老乡很快便回来了,给笼子里带来了一丝轻微的骚动。他急急地走去那个笼头身边,两人轻声交谈着什么。显然老乡正在跟笼子通报警官找他的事。笼头时不时地朝我抬一眼。我看到笼头的脸上渐生怒意。我仍然很坦诚地看着他们,但,我已明显地感觉到笼头的那份怒意是冲着我来的。

我不知道这一份怒意缘何而生,难道是跟我有关?难道是驻所检察官给我上眼药了,还是准备起诉我的检察官认为我在看守所的日子过得太“舒坦”了,要让我不得安宁了?在笼子里的这些人眼中,我成了告密者了?我成了打小报告的人了?这里有什么密可告,我又岂是一个打小报告的人!

我默默地摇了摇头,随他们去吧,随他们怎么想吧,我又没做亏心事,难道我还会怕鬼敲门!笼头很快“嘿”地一声大叫,像是要发泄心中的郁闷。他跳了起来,朝墙壁“嘿嘿”地打了两拳,又朝我恶狠狠地瞪了一眼。看来,还真准备冲着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