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长梦

“其他呢?”他们问,“其他还有什么正当的收入?”

“我下海时,得到一次性补偿五十万元。”我说,“下海已经第五个年头了,每年十万元工资打底的话,也有五十多万元。我妻子一次性买断,交了养老保险之后,也得了十万元。总共加起来,也有一百多万。”

“你说,下海时你一次性得了补偿款五十万元,这谁能证明?”

“钱是补偿给我的人开车送到我局里来的!”我说,“装在黑色的塑料袋中。他从车子到后备箱中拿出来交给我,我将钱放入局里的汽车后备箱中。他离开之后,我即打电话叫来了我妻子,妻子随我一起去小城的交通银行大厅,将钱存入了交通银行。我跟妻子说,这是女儿将来的出国留学费用,五十万元应该足够了。银行存的是一年期,那时银行的存款利息很低,家里的存款除了买国债之外,我都存了一年期。万一国家的存款利息有变动的话,也不会吃亏太多。”

“银行的存款利息一直不是很高,存期长一些不是更合算吗?”他们说。

“不!近二十年前,银行的存款利息比现在高多了!”我说,“我当时帮我大弟存钱,八年期的存单,期满后基本上可以翻倍了!”

“你大弟做什么生意的?”他们问,“他怎么会有这么多钱?”

“八十年代初,他就开始做钟表维修生意了。那时候万元户已经很了不起了,他却早已是十几万之户了!”我说,“后来他又跟人去上海做钢材生意,再后来迁来小城之后,他买了铺面,又开了一段时间的饭店。大概是各个时段钱都赚得不少吧!”

“他将赚来的钱都交给你了吗?”他们问,“他自己没有留下一些?”

“开饭店所赚的钱应该都留在他自己的手中吧。”我说,“其实,钱不都还留在他自己的手中嘛,我只是帮他代劳了一下而已。”

“他为什么要你帮他理财呢?”他们问,“他自己不会去买那些理财产品吗?”

“他在故乡小镇时,我已在小城工作,他大概是不想在小镇人的眼中露富吧。”我说,“托我将钱存入小城的银行,等于将钱投入在了一片人海中,小城的有钱人多了,不会像小镇上那么显眼。我那时将钱存在他的名下或者是我父母名下,甚至干脆编一个名字存在那儿,反正存单在我手中,到期了我去转存一下就是了。那个时候银行并不实行实名制,存款比较容易,没有现在那么复杂,又得填存单,又得验身份证!那时候只要存款单上填的数额与我递进去的钱相符合,他们才不管你是张三还是李四呢!麻烦的只是转存的时候,那些尾数我只能先帮他凑齐了转存在下一张存单转存的时候。所以存单上的数额都是整数的,尾数我只能先帮他保存好。如果尾数很大而凑成整数的缺口不大的话,我会将自己的钱垫进去,将存单凑成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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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嚯!你倒还肯吃亏的哦!”他们的话中不乏讽刺。

“这有什么吃亏不吃亏的?”我说,“虽然我一直坚持‘亲兄弟明算账’,但相对来说,他结余尾数的机会总比我垫补的缺口要多一些。况且,我与人合伙做毛纱生意,所用的本金就是移用了他的存款呢!虽然移用了他的钱,我是按照同期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给他的。而且还是按照一年期的存款利息结算的。但一年期的存款利息毕竟比八年期、五年期甚至是三年期的存款利息低得多。而且存款是定期提前支取的,只能按活期的算。我虽然只使用了多半年,按一年期的利息结算给他,细算起来他还是吃亏了!”

“你移用了他的存款,他知道吗?”他们问。

“我怎么可能告诉他?”我说,“有些事情不该让他知道的,我为什么要让他知道呢?不知道比知道好!不知道心中不会有想法,知道了心中难免会耿耿。虽然我知道这些年来我一直在帮他,就算我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他也不见得会有什么意见,但是既然事先没有告知,我何必在事后多此一举呢?”

“你说和你合伙做生意的人叫什么名字?是哪个村的人?”他们问。

“叫某某某,家就住在镇边。”我说,“到镇上,你们一问他的名字,应该都知道他在哪儿。”

“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他们问。

“我不知道你们还想知道什么,”我说。

“那你看一下笔录,认为与你刚才所说的无误的,你签一下字。”他们说。

我接过那一叠笔录纸,确实记得很详细。我问:“我能在笔录的最后写上一行字吗?”

“本来就要你写‘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所说的相符’这一行字的嘛!”他们说。

“不是!这一行字我知道要写,”我说,“我是说,我要写上另外一行字!”

“另外一行字?什么字?我记得还不够详细吗?”他们的口气已有些不善。

“我没说你们记得不详细!”我连忙说,“我是说,我要写上‘我已将指控侦查机关对我进行了刑讯逼供的书面材料交给了本次提审的两位检察官了’这么一句话,总可以吧?”

他们对视了一眼,脸上似乎颇有些难色。显然,在他们的职业生涯中,还从没有碰到过这样的事情。但是看看我的脸上一脸坚毅,知道不写上这么一句话,我肯定不太会让步。一位朝另一位微微颌了一下首,另一位便说道:

“那你写吧!材料确实已经交给我们了,我们肯定会将材料附在这次笔录的后面,你放心好了!”

这话尽管让我很是宽慰,但我还是一丝不苟地将这句话添在了笔录的后面。有没有用是另外一回事,证明有这份材料的存在,对于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检察官来了之后,我家里帮我请的省城的律师便来了。我将那份备份的指控材料交给了他们,并告诉他们,希望他们为我去西邻的那家看守所取证,证明我的指控是属实的。我跟他们说,东邻的那个看守所,每次被带出和返回的时间必定都有记录,但是西邻的那个看守所,突审都在看守所之内,看守所并没有被带出或送回的时间记录,而且每次突审之后都立即将我换到了别的笼子,显然有意在混淆人的视线,刻意隐瞒我被突审了几天几夜这个事实。那位年长的律师说:

“公安机关侦查总会采取突审的手段,这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他的话让我一顿,他不是中国人权协会的主委吗?难道他认为这样的刑讯逼供是正常的?他没有维护人权的意识,这个辩护该从何入手呢?我无言地注视着他,他大概感觉到了在这样的场合对委托人说这样的话是对委托人的极端不负责任,他马上缩回了话头:

“这件刑事案,你到底委托谁为你辩护呢?”

我迟疑了一下,我知道他问这话的意思。但我仍说:“我在出事之前曾自己找了律师,我考虑还是你们三人联手吧!”

说实话,因为第一次通知我的律师来见我,她却借口要去看车而让她的助手来,已在我的心上蒙上了一层阴影。我能全权委托这样的律师吗?但是对于眼前的这两位我家人为我找的律师,我并不知道他们在职场上的成绩,我还不能完全放心。也许三人联手才是最好的。那位年轻一些的律师说:

“你不认识我,我却早就认识你。你放心好了,我们会尽力为你辩护的,该我们做的事情我们会努力去做好的!”

显然,他已看出了我心中的迟疑,一半是为自己表白,一半是给我宽慰。话已说到了这个份上,我还能再说什么呢?但是他随即告诉了我一个很不好的消息。他说,我妻子的辩护律师,请的也是他们所里的,律师已经跟她见过面了,说我妻子中了侦查机关设下的圈套,在一次家属送进看守所的衣裤中,侦查机关特意塞进了一张纸条,冒充家属,让我妻子按照纸条上所写的说。说只有这样说了才能救她的丈夫!我妻子救夫心切,哪里辨得了真假,果然按照纸条上写的说了,结果形成了对我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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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他说,“侦查机关还特意在笼子里安排了暗桩,套取你妻子的言辞,那个暗桩也是立功心切,一边引诱,一边教你妻子做虚假口供,结果你妻子都一一入了套了。”

我不禁暗自叹息,妻子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场面,她如何能知道在这样的场合中人心的险恶。不过,我的心却很是坦然,我告诉他们,我家中存款的来源,我帮我大弟的理财情况,以及进了商场之后返利款的操作情况。我说:

“邻县的那个代建工程,所有的返利款都由财务人员打进了陷害我的人的私人银行卡上,我根本就没有经手!后来的那个拆建安置小区的代建工程,返利款已作为补充协议处理了:在工程的结算时,承建方组织的建筑材料,按政府公布的市场信息价下浮几个点。就算我妻子受了人家的怂恿,做了虚假供述,没有的事情总不能说成有,光有口供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