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有一根木桩打不下去了,让那几个打桩人十分着急。他们奋力拔出那根才楔入一小段的木桩,木桩的桩尖似乎遭遇了什么硬东西,桩尖已经有些烂,桩尾却已被铁锤砸烂。他们重新换了一根新木桩,插入洞孔,再一次打入。开头几下几乎毫不费力,但到了那个点,却又打不下去了!他们又将第二根木桩拔了出来,这一次,木桩点桩尖似乎并没有遭遇什么,只是沾上了黑黑的泥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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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朝那个起了桩的孔洞看,也看不出什么所以然来。只得去请来了师傅。师傅倒拿着木桩,仔细打量着桩尖,摇了摇头,又蹲去那个桩孔前,仔细打量了一番,抬头,叫过一个打桩人来,如此这般地交代了一番。那人领命而去。他又对另外那三人,细细地做了布置。随即快步离开。
医师站在自家的阳台上,目睹了这一切,觉得好生奇怪。也想看个究竟,对岸怎么把这根打不下去的木桩打下去!
一会儿,先前离去的那位打桩人回来了,他的手中,捉了一只色彩斑斓的大公鸡。医生奇怪了,这打桩,捉一只公鸡来干什么?只见那人将公鸡交给了他的同伴,接过公鸡的那一位,挥着另一只手在吩咐着什么。另外的三人拿木桩的,拿铁锤的,很快各就了各位。那人将公鸡垫在木桩孔上,拿着木桩的那一位,举起木桩,将桩尖对着公鸡的身子。两个大铁锤一前一后,砸向木桩。公鸡“哇”地一声便没有了声息,随便又失去了身影,木桩已将公鸡楔入了桩底。
公鸡的那一声大叫,让对岸观看的医师打了一个寒噤。但是,这一次这根原本打不下去的木桩倒是很顺利的打下去了!中医师从此感觉全身骨头疼,全身乏力。他为自己开了处方,让妻子去续了药,煎了吃,却无效。妻子瞒着他去找了“俞三帖”,讲清了病症。请“俞三帖”赐方。也是罔效。妻子没有了办法,只得私下去问巫婆。
巫婆翘着兰花指指天画地地喃喃自语了一番,说,被木桩打下去的是一只公鸡,对岸观看的人又属鸡,且是一个男人。他不得这个全身骨头痛的病才怪呢!而且,自然是药石罔效了!亏他自己还是一个中医师!打桩这样的事,闲杂人等是可以站在一旁看的吗?
问巫婆,有没有解救之法?巫婆说,她已经使了“谴魂追魄”之术,一定能将中医师被惊走的魂魄追回来!一番信口胡扯被她说得头头是道。听得人本来就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态度。听到她如此的说法,自然是满心喜欢。喜滋滋地回了家去,专等丈夫的病痊愈了。
但是,丈夫的病并没有好转,反而越发地痛了,依旧是坐立不安。而且,全身的肌肉已开始萎缩。妻子也不敢与他明说,已问过巫婆的事。事情便一直这么拖着。到了后来,连行走都已是十分困难。中医师在不堪忍受的情形下,终于选择了自尽。
有着这样的经历之后的自尽,确实让乍听之下的我十分震惊。我赶去邻家女孩的家。他的父亲已成了挂在墙上的一帧肖像。一帧黑白色的极严肃的肖像。家中的丧事,虽然已有些时日了。但那一份哀伤的氛围却依旧浓浓地存在着。
女孩告诉我,她父亲就挂在屋顶的第二根梁上。我朝屋顶看,这是一个挺高的斜屋顶。那第二根梁,虽然是从下往上数的第二根。从上朝下数,却是第三根。依旧很高,底下放一张桌子,人站在桌子上也不见得能将绳索穿过梁去。我知道邻家女孩的父亲个子比我高,但是如果让我去将绳索穿过房梁的话,在桌子上再放一只凳子,我站在凳子上伸长手恐怕还是够不着!
那么,这位连行走都已十分困难,全身肌肉萎缩的中医师又是怎么爬上去的呢?我很疑惑的望着那根房梁,又望望中医师的肖像,他也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我,但他似乎并不想回答我的疑问。
这位邻居的突然离去,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不可琢磨;感受到了生命的无常。这件事情带给我的疑问,在我的心中一直存在了好多年,谁也没有来帮我解开心中的疑惑,我也觉得无法去向别人启齿询问。不过,邻家女孩却似乎因祸得福,被安排进了他父亲曾经工作过的那家医院,成了药房药剂师。这可是小镇女孩人人都羡慕的职业。
祖母的过世,引发了伯父家与乡下本族兄弟之间的矛盾,矛盾的起因是祖母原先住的那间住房前的过道房的财产纠葛。过道房是两家合用的,大概是祖母在世时,在建造祖屋时与本家合建合用的。伯父认为这过道房的一半产权当归属于祖母。那个年代,房屋之类的不动产,并没有产权证之类的权属证书。房屋的建造年代遥远,几乎跨越了两个朝代。当初建造房屋的当事人又都属于上一辈子,且都已先后离世。
过道房原本很小,也只六、七个平方米的平房,小青砖和土瓦结构。在我幼年时,我曾去过祖母的老屋,依稀记得那时的印象。伯父来找父亲,要求父亲作证。父亲劝伯父,祖母的老屋已处理了,剩下的这一点点过道房就权当是送给本族的兄弟算了!何必为一点点的鸡毛蒜皮的事与他们置气呢!父母的坟墓还置放在人家的自留地呢!关系弄僵了,今后怎么去给父母扫墓了?
伯父哪里肯听,非要为这一丁点的财产与本族的兄弟对簿公堂。我估计,这一大半是出于我那位神神叨叨的堂兄的主张。据说,堂兄的一个舅舅当初在小城当了一个很大的官。在堂兄看来,凭他舅舅的关系,打赢这场官司是轻而易举的事!偏偏那时来小镇开庭审理的那位女法官,并不卖堂兄的那位舅舅的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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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父来请父亲作证,父亲因为父母的坟墓都在人家的自留地上,怕得罪了人家,今后无法去为父母祭扫,而不愿作证。开庭时,法官来请父亲,父亲也置之不理。伯父的主张证据不足。其实,那间过道房那时竖在那儿呢,法官只需去现场走一下便明白事情的原委了。但是,主审的那位女法官,并没有这样做!据说,她还是小城法院的副院长呢!结果,法官以起诉人的民事主张证据不足而判伯父败诉。
伯父因此埋怨父亲,说是父亲害他打输了这场官司!父亲却很不以为然。父亲说,都是本族的老亲,为半间过道房对簿公堂至于吗!这一点点的房产给人家又怎么样呢?人家毕竟是在乡下,难得几个现钱!我们毕竟是在小镇有一份工作,每个月有一份工资收入。何必为这么丁点的小事去跟人斤斤计较了!
去跟人家对簿公堂,不管是赢是输,今后还怎么跟人家相见?还有脸去见人家吗?没有脸见人家了。怎么去人家的自留地里给父母的坟墓祭扫添土?难道从此对父母的坟墓不理不睬了?
伯父家后来确实从来没给祖父母的坟墓祭扫过。也可能是他们自觉再也无颜上乡下本族兄弟的门。给父母上坟的义务便理所应当地落在了父亲的身上。我后来也随父亲去上过坟;父亲去上坟时,田畈里正干活的本族兄弟必会远远地就跟父亲打招呼。父亲也照例会将手中装着纸钱和锡箔的包交给我,自己则去那个打招呼的本族兄弟前递根烟,拉几句家常。上完坟后,还会去人家新建的房子里小坐,很热络的样子。
那间老屋早已不见了踪影。我也从没听见父亲再提起过。伯父后来过世了,伯父的家人说是给父亲气死的。父亲也只能摇头叹息了!伯父死后,父亲是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才知道伯父的死讯。这意味着两家的关系真的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