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疤痕被利箭贯穿了,已经看不出来是个字,拔箭时,需要剜开附近的皮肉,所以……”
军医的话还未说完,便被暴怒的兰斯一脚踹开。
“滚!都给我滚!”
本没有任何气力的兰斯却像是忽然得了神力一般,不仅从床上起来了,还能踹人。
只是那伤口崩裂的更加厉害,他的面上苍白到毫无血色,仿佛一张白纸,而白纸上原本的那双蓝色眸子,已然染上了血色。
他因为暴怒,胸膛不断地起伏着,但伤口的剧痛却让他的头脑更加清晰。
他胸口的字没了,温妤亲手烙的字没了。
兰斯赤裸着上身,胸口淌着血,整个人垂着头,看着自己的伤口,像一只被暴雨淋湿,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可是只要你靠近了,就会发现,这哪是什么狗,而是一条毒蛇。
兰斯看着这位置丝毫不差的箭伤,忽然怒极反笑。
故意的,一定是陆忍故意的。
他在公主府的树下当狗时,陆忍一定看到过他胸口的烙印。
阿勒诗站在一旁,眉头皱得很紧,兰斯胸口有字?还是用烙铁烙的?
一般而言,烙铁是刑具,只有犯人的身上才会被烙字。
阿勒诗道:“一个烙印而已,没了不是更好?”
下一秒,兰斯暴虐又冷冽的目光射在了他的身上。
阿勒诗:……
隐隐的,他猜到了,这个字怕是与公主有关。
再没有别的能让兰斯如此失态了。
兰斯虽然疯,却从来不疯在表面,而是平平淡淡的做完一件事后,让人后知后觉地骂一句:“真是个疯子。”
而不是像现在这般,仿佛一个情绪不受控制的野兽。
阿勒诗示意军医赶紧下去,然后对兰斯道:“你要是喜欢那烙印,等伤好了,再烙一个。”
兰斯仿佛听到了什么笑话:“能一样吗?”
“那是她亲手烙在我身上的。”
阿勒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