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叫魏华愣住,若是不喜欢,若是不爱,当初为何争的昏天黑地?
“我想,应该是喜欢,不,是爱的吧,若不然,你怎么会至今都耿耿于怀?”
“哈哈,魏华,我今日便教你一个道理,人的心,很复杂,复杂到,往往连自己都未必能认清,更遑论他人了,所以,千万不要轻易的下结论。
于洛宁,我曾经是喜欢的,也应该喜欢,毕竟她那么温柔,那么美丽,满足了一切优秀女性该有的品质,哦,对了,她还很专心。
可是,换做其他一个同样的女子,比她更美丽,更动人,我想,我也会喜欢的,所以,喜欢,也只是喜欢,就好似,我喜欢金银,喜欢权势一样。
这是源自于心底深处的欲望,与爱是不同的。”
“当初,我之所以和向卿争,大抵还是心里那股争强好胜的劲头在作祟。
我是个很骄傲的人,比赫无极,我不如,但比向卿,我难道还比不过?
所以,与其说,我是与向卿来争洛宁,不如说,我只是与向卿争,争任何事情。”
魏华大吃一惊,他从未想过真相竟然会是这样,甚至一度觉得,司鹏是不是因为即将对决,所以刻意撒谎,来掩饰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
然而,他看着司鹏,那样的从容,那样的真诚,又觉得,或许事实本就是如此,只是他们终究不了解司鹏,错看了他而已。
“原来是这样,所以,你不会手软,反而,会竭尽所能,击败对方。”
这一次,魏华没有疑问,只是肯定的说道。
“是啊,洛宁不算什么,有了神威军,不,哪怕没有神威军,以我的修为造诣,出入江湖,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女人又算的了什么?
你我这样的人,若不在这风云际会之大世,做下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岂不是枉生在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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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向卿我是一定要杀的,只有杀了他,才能证明,我是对的,我比他强。”
司鹏头一次,毫不掩饰的在魏华面前,展露自己那滔天的野心和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