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太过混账的符号

霸婿奋起 樵夫在深山1 1656 字 1个月前

本来脾气甚好的朱厚照,突兀被窘得激愤莫名,手一摆:“你也可以这样叫啊,沒人把你嘴巴縫住。”

方世玉一下无语,脸上露出了苦笑神色。

听说朱厚照同意送她一程,暴燕心里一喜,低低的嗯了一声,立即就趴在了朱厚照背上,甚至连客气一下都没有。

“唉,我说暴燕,你至少要矜持一下吧,你看你,急不可耐的就扑上去了,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呢?”兵王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听话听话音,朱厚照连忙说道:“兵王可不要乱说啊,我和暴燕什么都没有,也是刚认识的。”

暴燕脸上妩媚的有些羞红,没有说话,心里却在想自己是怎么了,可是她明白这朱煜确实是平生第一个让她有好感的异性。在武兴读书四年,什么优秀的人才没有见过,但是从来都没有一个人可以给她留下深刻印象,可是这个才见过两次见面的朱煜却在她心里烙下了深深的印痕。

虽然她对人很冰冷,但是却不是一个矜持的人,她不善于或者说也不想去伪装自己的表情,有好感就有好感,没有就没有。

所以朱厚照能留下来,她感觉很是高兴,从小看过的书就告诉过她,不要等错过了,再去后悔曾经的邂逅。

朱大哥眼神很清澈,没有那种她不喜欢的隐蔽眼神,最主要的是朱大哥救了她,而且他似乎也很有本事。

对暴燕来说,这朱煜就是隐藏在草丛中间的一颗珍珠,既然被她发现了,她就没有任何理由去拒绝,虽然现在他看起来还只是蜗居在穿校,影响力也超不过沧斓这巴掌大地方,但是总有一天,他肯定会一飞冲天,在华夏、在环球、乃至地界、天界声名惊人。

当然这并不是暴燕对朱煜有好感的主要原因,最主要的还是朱煜身上有一种她向往的东西,宁静,自由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空灵,她喜欢他身上的那种自由自在的感觉和气息,还有那种宁静的空灵之感,那是一种无法用言语去表达的东西。

似乎知道暴燕冰冷的性格,就是方世玉说了一句,兵王和其他人并没有说上什么,兵王对朱煜很是尊敬,在他眼里,这就是个真正有本事的隐世高人。

华夏和盎格鲁附庸国边境雪山非常多也非常的大,除了其中一位队员因为只是背着朱厚照的背包轻松点外,兵王和方世玉都是背了几十条枪的战利品,还有两个战友的骨灰,都有些吃力,才走了一个多小时,天就黑了,几人决定露宿一晚再走。

因为兵王他们遭遇了伏击,一路走走逃逃,丢了很多的东西。现在只有朱厚照的背包里面有一顶帐篷,帐篷只好拿出来给了暴燕住,其他人只能睡在外面。

不过兵王和方世玉明显的也是野外生存的高手,很快就清理出来了一大片地方,甚至还搭建了一个木棚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