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肥肉的那个大种率先开始蜕变,蜷缩着身体,一层层绿色的硬皮落下。
转而他的身体开始不断肥胖起来。
都快胖成巨人观了,五官都看不清,甚至比‘门酱’还肥一倍!
要说哥布林丑,那他就比哥布林还丑。
林天连忙查看起这丑中丑家伙的属性。
【暴食哥布林】,生命值极高,综合战力1100,适合当肉盾。
拥有专属技能‘暴食’,吃的东西越多,生命值就越高。
也算是特殊种,比较稀少。
其他人大部分都是英雄种里最常见的,【重型哥布林】,综合实力900,全副武装的话能超一千。
这种哥布林可以使用大武器,拿着巨锤的话,就叫巨锤哥布林。
跟一般的大种哥布林战士比起来,身高长到了一米八左右,肌肉也更大。
还有就是又多了两只【黑暗哥布林】,跟哥布天一样的。
属于刺客。
哥布林杀手这时候道,“竟然还有一只暴食哥布林,他要是一直吃下去,甚至连剑圣都可能打半天不死。”
只是打不死,不是打不过。
“那得吃多久?”
林天不禁问道,这家伙看着就很能吃。
现在部落里那么多张口,根本不够喂的呀。
哥布林杀手想了想,“不停的吃个一年半载吧。”
一年半载?
一分钟干掉上百斤肉。
林天想想还是算了,这群英雄种反正不想着重培养的,只要能拉高整体战力就行。
接下来还剩两百个尸体。
哥布天哥布狂哥布善,他们三个分一百个。
毕竟是主力军。
小主,
吞噬后都升到了60级,实力1500左右,哥布善要高一点。
毕竟是唯一的变异种。
剩下的一百个就分给其他哥布林吃了,综合水平也得提升一点。
只可惜,哥布林的基因吞噬技能只能吞噬生物自带的天赋技能,并不能吞噬掉后期学习的。
人类就是最好的例子,每个人都身怀绝技。
但吃掉除了增加等级什么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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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剑之圣女回来时,顿感不妙。
原本恢复热闹的光明镇,现在又变得冷冷清清。
连忙去往酒馆询问,“老板,之前去剿灭哥布林的那些人呢,全都走了吗?”
初步认为是自己回来的太晚,应该是都各自离开了。
从流浪勇者口中得知他们只是慕名而来凑热闹的而已。
有这个可能。
酒馆老板却脸色沉重,“快三天了,没有一个人回来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可能,,,”
“你在这儿守着,我亲自去!”
爱丽丝尼亚二话不说,直接骑上食肉马就进入魔化森林那边。
酒馆里,流浪勇者才不管其他人的生死,得意道,“老板,不给我这屠龙勇者上一杯酒?”
“切,就你这吊毛,不用想都知道全程划水,要喝酒就付钱。”
酒馆老板没好气说道。
跟剑圣一起战斗,能出上什么力?最大的力就是别给人家添麻烦。
流浪勇者被怼的有些尴尬,笑笑的掏出一枚银币。
接下来的几天里。
爱丽丝尼亚一直都在寻找着那群冒险者的身影,无论是密林还是峡谷,全都找了个遍。
事情实在觉得奇怪,“为什么连一点踪迹都没有找到?几百人难道人间蒸发了吗?还是临阵脱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