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扎稳打,肯定就赢了。”
“切!平日里杀丧尸杀傻了不是。”
“是骡子是马,拉出来一溜,就知道了,平日里牛批吹得响,还不是银枪蜡头。”
“听你这么说,你很勇了?”
“我超勇的……”
中场休息30分钟。
所有人目睹着最后的一场决战。
“现在两边都伤得不轻,闫总断了一只胳膊,胸口伤口位置挺致命的。”
“刘哥也是,伤了一手一脚,不过我还是觉得闫总胜算更大,换作是我就选择单挑。”
两人对立在人群中央。
目光死死地盯着对方。
能够从同等级的对手里杀出取得连胜的人,都不是软柿子。
闫立的武器还是选择了狼牙棒。刘奕轩则是拿了一把锋利的长枪。
两人正式猜拳。
闫立胜。
闫立望着单手杵着长枪的精瘦男子,心中发怵。
如果换做平时,他根本不虚对方,但眼下不行了,胸口部位的伤太致命了,还断了一条手臂,如果他选择进攻,身体要害就会暴露在外。
要是选择防御,又该怎么赢?
他眼睛一闪,“我选择团战!”
只要自己用手把伤口护住,让小弟去攻击对方,自己又要怎么输?
两边各出4人,总共8人的团战。
决斗开始。
闫立此刻已经没了之前顶在最前,冲锋陷阵的气势,而是站在后面,让小弟们去攻击刘奕轩。
可小弟们哪里敢往前冲?
老大死了,他们大不了去找下家,照样吃香的喝辣的,歌照唱舞照跳,要是自己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如果是老大顶在前面,他们还会跟着冲一冲,现在明显拿他们的小命去填、去做消耗。
一时间,整个场面变了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