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格林想要继续打探烈熊团的下落时,脖颈上的沙虫不安分地蠕动了起来,一股尖锐的疼痛直蹿天灵盖,痛的格林顿时僵硬地站在了原地。
“呜嗬!”
疼痛持续了好一会才停止,浑身都因疼痛而短暂地肌肉痉挛着,该死的,这一定是卡迪干的,又要搞什么幺蛾子?
这肯定是那家伙的警告不假了,否则不可能这么久都没有感觉,格林摸着右手边的脖颈咬牙切齿地喘着粗气,受制于人的滋味真不好受,一定要想办法摆脱他的钳制。
只是眼下又不得不顺着熟悉的道路去找卡迪那个坏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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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什么?”
“...去裘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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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言说的好,羊毛不能在同一个地方薅,对于卡迪这种两头都称得上是仇人的亡国者来说并不意外。
格林不得不回到帐篷整理起行李,生火做饭,含泪干了一大碗蘑菇炖肉脯,立志早晚不再给人当打工仔。
看样子这次是不能和格斯团聚了,烈熊团为期一年的佣兵合同怕是快要结束了吧?
“哎。”格林的愁绪溢于言表。
“怎么叹气呢,老大。”巴滋索扒拉着硬邦邦的黑面包碗一边啃一边喝着汤,听着格林的叹息便询问着。
“...在想我的兄弟。”
“就是你经常跟我说的那位吗?”
“没错,可惜了,不能带你见见他了,我们黎明的时候就要启程了。”格林看着呆头呆脑只顾埋头苦干的巴滋索苦笑了一下,可惜了,要不到那个时候还能避免一下宿命的结局。
也许...这就是「命运」吧?
也不知道现在的格里菲斯在米德兰的哪个犄角旮旯呢?估计还是个小屁孩子只知道玩小木棍吧?
管他呢,反正千万别被他碰到,否则第一个暗杀了他,要么就到时就带着格斯他们跑的远远的,赚够了钱去哪个犄角旮旯的远地方种种地然后一起娶漂亮的姑娘生大胖小子。
歌妮...
一想到那么漂亮的小姑娘格林的脑袋里就冒起了泡泡,但是一想到卡迪那个老毕登...该死的,还是想想怎么活下来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