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1章 价值连城的奇珍异宝(三)

诡城密语 高原龙 1098 字 28天前

用手去拍,拍不死。用刀刮之,除非连皮带肉一起刮下来,否则根本就刮不落。毛子和胖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仍未把脚上的虫子刮下来,站在枯井旁的虎子,却依旧没事一般。毛子和胖子跟了虎子也有好几年了,但他们两个就想不明白,为什么同样是人,这些该死的虫子就祸害虎子呢?

就在他俩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备胎蹲到了毛子面前,两眼定定地打量着他脚上的虫子,道:“老高,你带火没?”

“有火,你拿火干什么?”

“烧虫子。”

“烧虫子?”直到此时,我才看到毛子和胖子脚上密密麻麻的虫子,一时骇得头皮发麻,不知该如何是好,“这虫子——”

“只要是虫子,都怕火。”备胎说着,就点燃了一团几块干柴,待火苗烧起来了,就拿去烧那些虫子。开始的时候,毛子和胖子都怕被火烧伤。备胎一个赏了他们一巴掌,同时说道:“如果你们不想残废或是为成一具可怜的骷髅,就配合我让我烧死它们,否则它们就会把你们吃得只背背剩下一副骨架。”

想想都恐怖。

我退到了一边。看到那些虫子,我的身体就会不自禁的惊挛。备胎虽是女人,但她好像什么都不怕,什么都敢做,我相当佩服她的勇气与胆气。

当火烧到那虫子身上的时候,便噼里叭哪的爆裂开来,像是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煞是热闹。那些爆裂开的虫子,都会在半空中化成一团血水,然后又回落到天井的血水中。

所幸处理得及时,毛子和胖子的脚才算保住了,才晚一会儿,那些虫子就钻到他们的血管里去了,一旦它闪钻进血管里,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救不活他们了。

因为这种虫有种极为怪异的名字,叫血骷。

血骷?当我听到这个名称的时候,两只眼睛都不由瞪大了。因为这血骷,并不是一般东西变的,乃是人死后,遗留在人身上的虫子变的,这种虫子一旦深入各繁衍开来,很快就会占据它们大量的空间,遇到什么就吃什么,当然,活人才是它们的最爱。

要是备胎处理得再晚一点,毛子和胖子就得把命在这里了。看着血肉模糊的脚,毛子和胖子骇得双退不住的打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