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先行政控制

一个稳定的内部环境,是处理内治的根基。

如果没有,很多内部问题都会一团糟,领地的统治机器也没有办法顺利地运行起来。

在待在温德米尔城内的时候,法拉重新梳理了一遍扩张了一大圈的加戈领内政。

首先,是从中枢到地方的垂直控制体系。

中枢的权力,被法拉分割成了三部分。

财政,内政和军队。

这三个部分目前全部都由宰相一起控制。

以保证后方,在法拉不在的时候,依旧能够按照此前的蓝图与规划有效运转。

比如,救济院,修道院等设施的建设,已经在没有被战争波及的大后方铺开了。

道路的修建也没有停止。

不过从加戈市直通北面的那条路,目前仍在修建之中。

基于此,地方的权力也被法拉进行了分割。

财权,行政权,司法权,相互独立在地方的最高行政长官的手下。

也就是“市长”手中。

相应的权力,也是从中枢延伸下来的。

但市长要为他手底下的这些人所做出的一切行为负责。

而不受到市长管理的,便是地方的“兵权”。

地方不具有完整的兵权,只有“治安局”,负责控制城池的安防,维护地方的安稳,掌握执法权。

在地方,只有治安局的人拥有掌握兵器的权利,其他人持械的权利全部被剥夺。

镇级的治安局对市级的负责,市级直接对中枢负责。

这样一来,地方在战时几乎没有了什么自保的能力——不过这并非无解的问题。

以加戈领目前的地形,只需要让军队驻守在几个关键的城池内,就足以确保内部无忧。

再加上法拉自己的作战能力,因此“防守”方面的需求与其他贵族相比,要低了很多。

这也是他将地方的兵权收上来的底气之一。

市级治安局直接对中枢的治安部负责,而治安部在内政中。

与实际的军权完全分开。

算是完成了最基本的“军警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