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千红万紫安排着,只待新雷第一声。

这个美女今日身着售货员的白色衬衣与黑色裤子,亭亭玉立地站在柜台前。她那纤细的腰肢仿佛不堪一握,却又蕴含着柔韧的力量。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她胸前的高耸,那饱满的弧度仿佛让小凌晨觉得,衬衣上的钮扣随时都可能承载不了内里的张力,进而爆裂开来。小凌晨竟不自觉地闭眼联想了一下这香艳的画面,心中暗惊,自从目睹了教授爸爸与卓群靓妈那天晚上的激情澎湃场景,自己仿佛邪性上身,如今见到这身材火辣的靓女,便不由自主地浮想联翩,魔怔了!

她的臀部圆润挺翘,与纤细的腰肢形成了完美的曲线,走起路来摇曳生姿,如同风中的花朵般轻盈动人。修长笔直的双腿包裹在黑色的裤子里,线条流畅而紧致,小腿肌肉紧实,大腿丰满而不失健美。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她那精致的锁骨,如同两道优雅的弧线,散发着迷人的魅力。她那修长的脖颈宛如天鹅般高贵,白皙的肌肤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目测约 1.7 米左右的高挑身材,比例堪称完美,每一处线条都恰到好处,多一分则腴,少一分则瘦,真真是古典美的绝佳体现。

哑巴阿生见到靓女,恰似怀揣着偷窥人家的负罪感,竟羞涩地落在后面。晓薇浑然不知这两个家伙的猥琐心思,迈着大步走上前去,向靓女姐姐打起招呼,接着便是她那一贯的特色——连珠炮似地说出她们要购买的物品和数量。小凌晨自然乖乖闭嘴,不发一言,他巴不得晓薇早点接手这桩生意,自己好安安静静地做个幕后老板。小凌晨默默地注视着这位极具魅力的靓女售货员,心中暗自赞叹,这简直是为美术学院量身定制的人体模特。

嘻嘻嘻,如果可以……小凌晨又魔性上头,思绪如脱缰的野马般肆意飘飞。他联想若能请到她做自己的人体模特,那将会是怎样一番令人心醉神迷的场景。那绝美胴体的每一处线条,每一个起伏,都仿佛是大自然最精妙的雕琢。她纤细的腰肢,或许能在光影的交错中展现出如梦如幻的柔美;那饱满高耸的胸部,微微的起伏或许能在画布上晕染出生命的律动;圆润挺翘的臀部,流畅的曲线或许能赋予作品以无尽的张力和魅力。修长笔直的双腿,紧致而富有力量感,或许能成为画面中最引人瞩目的存在,引领着观赏者的目光游走,探寻美的真谛。她那精致的锁骨,如同一对栖息的蝴蝶,微微颤动间仿佛在诉说着神秘的故事。而那修长的脖颈,恰似高贵的天鹅,优雅地伸展,为整个画面增添了一份超凡脱俗的气质。小凌晨仿佛已经看到,在自己的笔下,她的身姿将化作永恒的艺术,散发出震撼人心的魅力,带来前所未有的创作灵感,成就一幅惊世之作。

咦,细一想,真的有点像后世四阿哥那年轻他二十多岁拥有天鹅颈特征的思思姐的翻版吗?

百货商店里人来人往,嘈杂的声音充斥着每一个角落。阳光透过窗户斜斜地洒进来,在地上形成一片片斑驳的光影。

“喂喂喂,你们两个发什么呆,一个两个见到靓女就忘了自己姓甚名谁啦,特别是你,小孩子,色迷迷的样子,坏人。快点来帮手搬东西!”晓薇的叫嚷声打破了这有些喧闹的氛围。小凌晨被这阵连珠炮似的声音敲醒了过来,如梦初醒般晃了晃脑袋。哑巴阿生也跟着傻笑,回过神来便过去把采购的物品往三轮车上搬,这苦力活自然是非他莫属了。

那美女浅浅一笑,朱唇轻启道:“我认得你们。”小凌晨心里“咯噔”一下,暗叫:“弊家伙,偷窥被人家知道了,不会吧。”正惶恐间,却又听到美女说:“你们是摆连环画摊位的,你们的连环画太吸引人啦,画工太好了,比我们百货商店售卖的公仔书好不知多少倍。还有那些陶瓷公仔,我叫人帮我订了三只,就是红楼梦的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三个,真是太喜欢啦,我都迫不及待想拿到公仔,然后返回县城跟我的同学炫耀一下。我叫林琳,在这百货商店上班没多久呢。”此时,窗外吹来一阵微风,轻轻拂动着林琳的发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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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琳的目光转向小凌晨,满是好奇与期待地问道:“对啦,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你住在哪里呀?还有还有,你这么厉害,能不能帮我画一幅画呀?” 她的眼睛里闪烁着恳切的光芒,那神情仿佛一个渴望得到心爱礼物的孩子。阳光映照着她的脸庞,更添几分柔美。

小凌晨听到这里,心里顿时一松,原来是自己的粉丝,真系比你吓餐死。不禁笑着说道:“会很快做出来,应该是下个圩日可以交货,另外还有其他十二金钗的公仔会推出,你最好下个圩日去预订。我叫小凌晨,就住在这附近中学里。画画嘛,可以丫,有时间,来吧中学问问人凌教授的屋企,好容易找到,就在公社礼堂旁边。”店内的货架上陈列着琳琅满目的商品,在光影中显得有些朦胧。

这个美女眼睛瞬间放光,那明亮的眼眸中满是惊喜与崇拜,仿佛有璀璨的星辰在其中闪烁。她目不转睛地望着小凌晨,那目光炽热得仿佛能将人融化,说道:“这些都是你制作的?”哑巴阿生在旁边听着,也忍不住插嘴,不,应该是插手,他用手势竖起大拇指对着小凌晨,似乎在肯定就是小凌晨制作的。美女的眼神中充满了敬仰,那是一种对才华由衷的赞赏和钦佩,仿佛小凌晨在她眼中已然成为了一位了不起的艺术家,她的目光紧紧追随着小凌晨,一刻也不愿离开,仿佛想要将眼前这个充满创造力的少年深深地印在脑海里。

哑巴阿生搬完物品,他们三个人就离开百货商店,再再次坐着三轮车得胜回朝,应该是回家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