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先天境的身躯,那一对对巡逻的官兵,压根儿就发现不了,竟直接让他走进了大宅深处的一间书房里去了。
书房里,灯火通明。
一个穿宽松长袍的胖男人伏案而作,细细打量着桌上的书本,时而皱眉,时而挑眼,颇为认真。
但定睛一眼,却能发现这桌上才不是什么正经玩意儿,都是些劲爆的香艳画本咧!
见搬尸人走进来,这胖子才叹了口气,收起桌上的东西:“说多少回了,进来前吱个声儿。”
搬尸人也不理他,往桌前一坐,就开口道:“今儿,我又去见了那个孩子。”
胖子抬起头,“如何?”
搬尸人皱了皱眉,最后还是道:“和往常一样。”
听罢,胖子眼里闪过一缕痛苦之色,“造孽的娃哦,不说荣华富贵,至少也该如寻常人家的孩儿一般长大,当年……都怪我……都怪我没用……”
说到这儿,他仿佛想起了什么,突然问道,“明天夏天,他满二十了吧?”
搬尸人点头。
“好。”胖子一点头,眼中坚定:“十五年前,我没能保住他爹娘,十五年后,哪怕豁出老命,也不能让他真被发配了去。”
搬尸人沉默,没有回答。
“年关将至,三年一次的州巡终于要到了,交代你的事儿办得怎么样了?”摆了摆手,胖子转移了话题,开口问道。
“物料大多准备好了,就差一点决定性的证据。”搬尸人回答。
胖子点头,不说话了。
搬尸人起身离开,末了,又道:“对了,捕房的总捕最近和黑水帮的那群家伙,走得挺近。”
胖子听罢,猛一皱眉。
那一刻,仿佛整个房间的温度都冷了几分。
“好。”
他只这样回答了一个字儿,结束了这段剪短的对话。
搬尸人推门而去,从后门离开,仍没人发现,就像他来时那样。
翌日,朝阳东升,金鸡破晓。
连绵风雪的渭水,久违迎来了一个大晴天。
一个艳阳高照,风雨欲来的大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