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灾之年的祁州城内,花团楼牌,锦绣灯笼,美夜繁星洁月均竞不过人间荤光迷人,花楼内的姑娘们捣衣剪云萝,艳色依旧,热闹中处的王朴居然有些乐不思蜀了,因他的前身从小便在这座城长大,便有从前伙伴邀他席吃。他存心营造纨绔子弟,只是跋扈却无野心的人设。就应邀前往,本以为是个苦活,不想居然很多乐趣。
长亭外,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
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酒尽余欢,
今宵别梦寒。
长亭外,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还,
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人生难得是欢聚,
惟有别离多。
听歌姬款款唱了这一曲民国风的流行歌,周围纨绔子弟纷纷叫好,王朴心里又喜又悲,喜的是他终于吃到穿越的红利了,果然人性共通,流行歌能令现代人迷醉,当然也能俘获古人。悲的是,这种流行歌在古人眼里是靡靡之音,香艳俗词,难登大雅之堂。他在世人眼里最多是个有点文墨,又有点怪才的武夫。想要凭这一手,一鸣惊人天下知,从此无数文人骚客敬为上宾,那是做梦了。
“守心兄,这首词真绝,可惜总少了点冷僻字,不上档次。”坐在王朴左手边这位,来头不小,是徐敬亭,徐达之后,还是将来应袭公爵位的嫡长子,他看向王朴,自然一脸不太服气,但又实在比不过,只能鸡蛋里挑点骨头。
果然在座有人就不满,叫道:“咱王哥是实掌兵权的武将,又不是穷酸书生,没得沾那些无病呻吟的坏毛病,咱们的词就该清爽,就该,额,文通简约,那些个读起来就费劲的玩意,本爷就一概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