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存款、股票、股权等,婚前财产归属不因婚姻长短而改变,但如果使用婚前财产进行投资,所得收益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指价值不大的生活用品,如价值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生活用品价值大或否,法官需要根据在个案中双方的收入水平、财产情况以及生活用品的价值情况进行确定。
无论是怎么规定,夫妻双方都要同心同德,不能离心离德。如今,很多夫妻非常民主,已经实行AA制了,但凡实行这种模式的家庭,也就是女方即使离开男方也能生存的。凡是那种非要把男方所有钱都拿到手才罢休的女人,像凌霄花和藤蔓一样依附和缠绕着男人,美其名曰,担心男人学坏。
对于这样的观点,还是不靠谱的。女人靠谁也不如靠自己,有些男人家教森严,没有外心。但有些男人一旦有了权利地位和财富,真不是哪个女人能够驾驭的。有的男人心肠硬起来,即使净身出户,也非要离开女人的。
如果说,男人愿意让女人管着家里的财产,也是一种信任。大凡那种嘴上嚷嚷媳妇儿不好的男人,很多骨子里是怕老婆的。常言道,咬人的狗不叫唤。
所以说,夫妻之间,除了非要闹翻,闹到离婚的地方,大多数家庭还是一起往前推着过的,一起养孩子,一起过日子。不必斤斤计较,谁多付出,谁少付出。
红娘姐姐觉得,夫妻之间,心里清楚大体的账目即可,谁多买菜,谁怎样怎样?多了少了的,没有绝对的事情,不必斤斤计较……
家和万事兴,一年四季行好运,八方财宝进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