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野猪腿,吃一些,剩下的做成咸肉,能让家里人吃上许久。
许冲媳妇有点担心:“这会不会太危险了。”
野猪那东西就像山里的妖怪一样,皮肤肉厚,在山里横冲直撞的,力气大的可怕。
“没事。”老王说:“有猎枪。”
看那熟练的样子,是常在山里打猎的。
许冲媳妇也就放了心。
老王笑着对众人道:“先生小姐们,你们先吃着,我们去看看。要是打着野猪了,你们带点走,这可是野味,比城里的猪更香更劲道。”
白嘉月也在考虑危险不危险的问题,没想到沈淮和苗星渊对视了一眼,苗星渊说:“我们也去。”
“啊?”
众人都呆住了。
老王说:“可是……”
沈淮拍了拍腰上:“我们也有枪。”
“不不不。”老王说:“不是光有枪有行,先生你不知道……”
“我打过猎。”沈淮道:“放心吧。”
白嘉月忍不住道:“你还打过猎呢?”
可别说你是猎户的儿子,人设差别太大,实在是接受不了。
苗星渊笑道:“我们俩上学的时候,学校后面就有座山。我们经常上山去抓野鸡抓兔子。”
“但是野鸡兔子,和野猪也不是一回事啊。你们俩行不行?”
白嘉月问出了心中的疑问。
这黑灯瞎火的深山,可别一时贪玩出什么事儿。
白嘉月觉得自己真是操碎了心,不但不需要别人照顾,反倒是要担心两个大男人。真是至死是少年,半夜要去抓猪。
但两个少年,都兴趣满满。
“行。”沈淮道:“野猪我们也抓过,放心吧。等抓到了,部分你们的,我们吃一顿就行。”
这么说了,老王更高兴了。
他们三个毕竟只有一把鸟枪,沈淮和苗星渊,都是有枪的,又是壮小伙儿,有他们在,那当然是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