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四章

“帮忙可以,你儿子是生是死听天由命,你明白吗?”所有病人推荐手术室以前,家属也会听见相同的话,或者是在免责文件上签字。

不过如果属于医疗事故,医院方仍然要承担责任,可是火修的态度更加霸道,爱治不治,不治拉倒,不管是谁的责任,都和他无关。

听起来似乎强横了些,仔细想想也无可厚非,火修散人即不是医生,也不曾收取报酬,他没有义务帮忙。

若非看在王浩的面子,即便青年惨死眼前,他也未必肯出手救人。何况第一次利用火鸦救人,出手很难把握轻重,倘若失手还会折了名头。

赔本买卖有谁肯做?不过这种条件任何病人家属也很难接受,格桑犹豫着望向胖子,毕竟人是他带来的,只有他才知道火修底细。

王浩小声的说道:“除了你还有谁能救他?尽量小心点就行了,这个青年我还有用呢。”

“果然不出老夫的所料,放心,说到控制火鸦的手法,老夫半点都不弱于你。”那天看到王浩用御丹诀控制火鸦,老杂毛心里就嫉妒的要死。

虽然无法像王浩一样禁锢火鸦,然后利用御丹的手法加以控制,但是经过数月的揣摩和尝试,火修终于和火鸦形成一种默契,只要将这种默契不断升华,就能达到随心所欲的地步。

赤红的烈焰犹如在火修的手掌处流转,火鸦在老杂毛手里得到了加强和进化,已经可以掩去本体的形态。

不过还是能从

“呀~呀~”的叫声中认出这个丑陋的家伙。说它丑陋一点也不过分,假如失去火焰的掩饰,就能发现它长着人的脸孔,但是丑陋的又不太像人,更像是一头猫头鹰,而且火鸦只有单足,不了解的人肯定以为这家伙是个残疾。

另外,火鸦还是个恶名昭彰的家伙,除了闹出十个太阳的壮举,历史上造成的火灾不计其数,十足是个犯案累累的纵火犯。

赤色光芒照射在老杂毛得意洋洋的脸上,为了炫耀他故意将每个动作的步骤放慢,火光随着他手掌的转动逐渐凝练成两个光点,释放出灼人的热量。

然后他缓慢的将光点按在青年双脚的涌泉穴上。火属热,侵入身体后会循着经脉上行,寒气则恰恰相反,一寒一热在青年的膝盖处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