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南洋血泪

华夏海军在大力建造水面战舰的同时,并没有停下潜艇部队的发展脚步。

从1912年11月开始,一批新艇相继出现在海军的各家造船厂中,是为“S19”号至“S30”号潜艇,其中由雷州和胶州两厂各建造了四艘,大连和钦州两厂各承建两艘。

到1916年8月,十二艘“S19”级潜艇全部建造完成,平均单艇造价70万华元。

“S19”级是华夏第一型彻底按照远洋作战要求而设计的潜艇,艇体全长为71.5米,宽6.8米,在水面航行时吃水3.8米,排水量880吨,水下状态时排水量为1,070吨。

该级艇在前甲板上加装了一门1904年型45倍径100毫米甲板炮,鱼雷武器为六具18英寸鱼雷发射管,艇艏四具,艇艉两具,备有十枚鱼雷。

“S19”级采用了潜艇常用的柴电动力,双轴推进,水面航行时使用可提供2,150马力的两台柴油发动机,并且由其为蓄电池组进行充电。

水面状态下的最高设计航速为15.2节,以10节航速可续航5,300海里。

在水下航行时,则依赖由电池组驱动的两台电动机推进,总功率1,200马力,最高航速8.7节,最多可持续航行65海里,最大潜深约60米,艇上编有官兵51人。

若说这陆军,作为国家安危的脊梁,往往在战争时期冲锋陷阵,守土掠地,声势浩大。

等到了和平时期便陷入沉寂,即便如何壮大发展,也因很难展示在外人的面前,而显得十分神秘。

相比之下,海军则完全是另一副模样。

不但在战时承担着争夺海权,保卫海疆,攻击敌岸和保交破交等多种作战任务。

在和平时期也是进行国威彰显,外交威慑以及维护海上权益等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军舰又常被誉为“海上流动的国土”,是国家实力的象征,是影响力的合理伸展。

因此,在非战争年代,海军的建设和活动更受到世人的关注,也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