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个建议,林东方表示可以接受。
而弗雷西内碍于要照顾到调停方的面子,也只得勉强的同意了。
于是双方又对价钱进行了好一番讨价还价,才议定由法国实际支付两江53万英镑,约合1,345万法郎。
由此,江法之间关于这场战争的停战和谈也就最终完成。双方根据谈判内容,签订了《加尔各答和约》,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两江承认越南是法国的受保护国。法国则认可马河以北的,北圻地区的全部权属归两江所有。双方平民在上述地区进行通商和旅行,皆不受到限制。
二、法国承认并尊重,万里长沙和千里石塘等,南至曾母暗沙的南海诸岛礁,为华夏固有领土。
三、本和约签署后三个月内,双方应在上海重新商订通商等各项约章。原有各条约,则在本和约签署后即行废除。
四、本和约签署后次日,双方军队即行停战,并限期退回各自区域。双方被俘人员和舰船,亦顺次返还,并对等互付相应酬金。
和约既订,在等待双方政府履行批准程序的过程中,前线战场上已经实现了停火。江法间这场持续了五个月的战争,也终于落下了帷幕。
两个月后,两江与法国的代表,又在上海如期开始了新约的谈判。
由于两江仍希望与法国保持良好的关系,因此除了收回租界权、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和协定关税等各项不平等权利外,还是给予了法方很大的贸易便利。
法国人当然也不愿意放弃两江这块潜力巨大的市场,不希望因为刚结束的战争影响到他们未来的商业利益。
于是,双方相向而行,很快就订立了全新的《江法通商修好条约》。
其主要内容包括,法国承认并支持两江总督治下的域内自治,双方愿建立友好的正式外交关系,并遵循国际间公认惯例平等的展开往来。
双方间互相给予优惠关税等,最惠通商政策。但皆不得从事违禁商品的贸易。
法国人在两江域内已置下的产业,若为依法取得,仍将受到保护,并继续依照新约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