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再会大久保

对此,毛凤来等人当场予以回应。建交和通商,都可以。但必须基于国际公法和《琉日条约》,平等订约。并且不得违背琉球国内的律法。

至于第三条,则绝无可能!

那是对琉球人民几百年来受到的侵害,所做的补偿。在当初订约时,已经为了其他,予以了巨大让步。必须严格执行,绝不得转圜!

琉球人义正言辞,日本人也是理亏,只得按照琉球代表划下的框架,展开接下来的谈判。

如此便好办多了。双方仅用三天时间,就商讨完成了全部条款文本。

而整个过程中,琉球代表也表现出了很专业的水准,根本没用邱明升等人操心。

双方议订的条款,被归纳为《琉日修好通商条约》,其主要内容就是两方面。

第一,琉日两国在互相尊重、友好的基础上,平等建交。并可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以对等的方式,互设使领馆。

第二,琉日两国,互相开放通商。彼此在贸易与往来中,皆当遵循对方律法风俗。

条文既定,剩下的就是报与两方君主同意,便可正式签订。

而在等待的时间里,大久保利通提出,希望同邱明升等人,商谈一些合作的议题。

其实在日本政界内,对于是否应加强,与两江总督陈济方的联系,是存有异议的。

正如陆军卿山县有朋,对大久保利通所讲那样:

“岩仓右大臣,向来反对我们藩阀。却和胜海舟一起,跑去见清国两江总督的代表,真是匪夷所思。

“我们长州出身的人算藩阀,你们萨摩来的也算藩阀,难道他两江总督就不是清国的藩阀吗?这也太厚彼薄此了吧!”

山县此类的言论,在大久保利通看来,简直可笑。他竟然拿长州和萨摩,来和两江总督比,完全是在给自己脸上贴金。

大久保利通很清楚,莫说萨长,即便是全日本,当下都未必有两江总督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