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堂堂黑山骑士再怎么说也是小有名气吧,脑袋就值个骑士?
回想起自己的小黑本,这位男爵的勇士岭离自己的黑山也不远吧,似乎从血色荒原就能绕过去!
“你们的老巢在什么位置?几个月交一次俘虏?下次是什么时候。”
反正说都说了,休斯也没什么好估计的了,干脆把自己知道的说了个遍,生怕罗杰弄不死对方自己被找到秋后算账。
“老巢位置就在此地往北30里路,我们往这边跑是因为不想让这群豺狼人发现自家老巢。
下次交接俘虏是在一个月以后,对方会派一支小队前来交接,同时会给老巢运送各种物资。
……”
下个月么?罗杰暗暗点头,一个和谐友爱的计划油然而生。
至于其他,独眼男子休斯知道的就不是特别多了,比如勇士岭的武备配置,他们为什么会和这群豺狼人争抢魔晶。
不过有一点罗杰倒是确定了,这些魔晶确实是从这个豺狼人部落的一支运输小队里面抢的。
不过这个豺狼人部落非常之大,上千号豺狼人应该是有的,哪怕做不到全员皆兵,也不是好惹。
就算真有超凡兽人也不是普通捕奴队能够染指的。
否则超凡兽人的价格也不会那么贵,捕奴队只需要把目标定在大型兽人部落身上就行了。
那保证一打一个准,而且还会有不低于卖超凡兽人获得的其他物资收获。
豺狼人部落就别想了,还是先把神弓捕奴队的老巢拿下,以那个位置,正好可以作为黑风向前延伸的第二个据点。
思考良久,罗杰最后下定决心。
然后他突然向身边一瞥,就看到奈德丽此时正双手抱胸,将胸前高耸挺的更加雄伟,脸上也鼓成了包子,倒是有些可爱。
“喏~”
奈德丽只看到眼前一颗蓝色的晶石飞过,她也顾不上双手抱胸了,连忙手忙脚乱的伸手去接。
“哎哎哎,摔坏了,摔坏了!”
嘴里虽然还在抱怨,但任谁也能从她的声音当中听到喜悦。
难怪狂野小队平时是哥哥金姆负责,再怎么是超凡者,也还是个被哥哥呵护而长不大的女孩。
“喂喂喂,别高兴得太早啊,就你刚才那无关痛痒的一矛可值不了这么多钱。
你以后可得好好努力打工了,否则要么还回来,要么我就只有把你哥哥继续留在黑山,狠狠岭打工了。”
听说要把自己手里的魔晶收回去,奈德丽连忙就将魔晶藏在自己广阔的胸怀里,同时还露出猫咪护食的模样,看得罗杰忍俊不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