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4章 嫌疑

卷宗看到这里,林雷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如果脚印是孤证的话,那么脚印是不可以作为定罪证据的。

从证明力上来讲,脚印没有什么唯一性,根本不可能与指纹和DNA相提并论。

指纹和DNA是一锤定音的终极物证,而脚印显然不是。

但是这个案子与其他案件不同。

案发地是一栋相对封闭的公寓楼。

事后警方详细勘察了现场,不管是屋里屋外,甚至是案发地周边,所有的证据都显示这栋公寓楼在案发时间段没有任何外人来过。

也就是说,凶手只能是公寓里的那五名住客之一——或者是之二,之三,反正几乎不可能是外人侵入作案。

如果是在一个相对密闭的空间,某人的脚印出现在了案发现场,那他的嫌疑就无穷大了。

脚印之所以不能像指纹和DNA那样成为一锤定音的证据,主要是因为大千世界芸芸众生,穿同一款式同一鞋码的人那是不要太多,好稀奇么?

可是限定了人群范围,就那么五个人之中,某人的鞋印出现在了案发现场,这就属于百口莫辩。

加之曰本警方通过调查,认定赵毅属于“游手好闲”一类的人,也就是没有所谓的正式工作,而且他还欺骗父母,显然人品低劣。

这倒不是说人品差的人一定就是罪犯,只是赵毅留给曰本警方的形象很差,属于“不安定分子”。

若是赵毅是品学兼优的留学生,那么警方认定他是凶手的话,会更加小心翼翼。

目前警方也没有说赵毅一定就是凶手,只是将他作为第一嫌疑人拘捕起来。

嫌疑人起诉与否,与警察没有半毛钱关系。

在任何国家,这都属于“检察官”的工作。

案件材料移交给东京地方检察部门之后,检察官认为案件证据不能说特别充分,但也不能说没有证据,在调查其他嫌疑人无果的情况下,东京地检的检察官决定起诉赵毅。

由于主要证据是鞋印,所以法官怎么审理宣判,那是谁也不知道的事情。

通常情况下,这种案子有几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