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6章 西北大案(四)

犯罪集团内部经常会有这样的人,其实从本意上来说,也是一种趋利避害的心理使然。

一般来说,这种人都不是犯罪集团的核心人物。

也许是因为被裹挟,也许是因为其他原因,总而言之参与了犯罪。

随着警方排查规模的加大,犯罪嫌疑人由于心里很害怕,思想包袱很重,所以便会做出匿名举报的事情。

目的么,只有一点,那就是给自己留条后路。

本来他在犯罪集团中就不是首犯,最多算从犯,如果以后“翻了船”,没准轻判几年也是有可能的。

匿名举报的另一个原因,那就是担心犯罪集团主要成员对举报者的疯狂报复。

既然是犯罪集团,那么成员一定不少,警方一网打尽的难度也很大。若是实名举报了犯罪分子,结果抓捕过程跑了一两个,那么举报者恐怕今后的日子就很难过了。

有道是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呀!

收到匿名举报信之后,当地派出所立即将相关情况移交给了夏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派出所抓个小偷,调解邻里纠纷是差不多的,至于破案么——那不是他们的工作。

匿名举报信一事在夏阳市公安局引起轩然大波!

原因很简单。

夏阳市曾经是人口拐卖犯罪非常猖獗的地区,多年来一直受到省上的重点关注,甚至还有部里大领导的关注。

十余年来,夏阳市数任公安局长,政法委书记都狠抓这方面的案件。

在夏阳市,拐卖人口案比凶杀案“严打程度”厉害得多得多。

凶杀案有时候激情杀人,或者被害人有过失的话,一般不会判死刑。

但是夏阳市对于拐卖人口案的处置,明显是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华夏的刑法规定,拐卖人口案最高量刑是死刑。

在夏阳市地区,只要达到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一律顶格判决。

比如说可枪毙可不枪毙的,一律枪毙;

法律量刑五年至十年的,一律十年……

多年的“严打”下来,夏阳市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逐年减少,最近几年甚至0发案,算是摘掉了头上不那么光彩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