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生意归生意,交情归交情

“李哥不打算投?”,等律师磋商的间隙,凌冬笑着问道。

“手里有个别的项目,把钱全套进去了,暂时没法投了”,眼馋不已的李二公子只能找个借口敷衍道。

“噗呲”,凌冬没忍住,直接笑了出来,李二公子有些尴尬。

“李哥,你猜我信不信你刚才的话?”,凌冬故意调侃道。

两人说的英语,旁边几人都能听懂,大家都憋着不出声,李二公子自嘲的摇了摇头,然后两手一摊,无奈的道:“好吧,我承认很眼馋,但是家里的老爷子不同意,我也没办法”

凌冬听完打了个响指,转头对安德鲁.弗利斯特说道:“弗利斯特先生,你不介意新公司多个股东吧?”

安德鲁.弗利斯特何等精明,马上明白了凌冬的想法,何况港城李家在袋鼠国和约翰国都很有些影响力,他们能加入进来,对公司来说百利而无一害。

凌冬叫过律师,将5%的股份直接转到了李二公子名下,并言明这是借给李二公子个人的,与李家无关,等他以后有钱了是要还的。

自始至终,李二公子都没有出言阻止,一是他确实很眼馋这次投资机会,倒不是贪图那点钱,主要是想向别人证明自己的眼光和能力。

二是想看看凌冬的人品如何。如果凌冬将股份白送给他,他肯定不会要,毕竟人情不好还,而且对李家的名声有碍。

但是凌冬说股份是借的,就让人很容易接受了。既然是借,那日后自然要归还,至于是还股份还是还买股份的钱,肯定是李二公子说了算。

再就是凌冬强调的是借给他个人,而不是借给李家,这说明此事和李家无关,纯属朋友间互相帮助,从而撇清了李家的关系,也就不存在李家欠他人情一说了。

合同很快做好,凌冬,李二公子还有安德鲁.弗利斯特三人分别签上字,只等凌冬打款后,就可以生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