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世蕃仍不忘敬酒一事,带着油腻笑貌,第三次向闻人徽音举杯,就差没明说——今日这酒你非吃不可。
先前不爽尤自亘在朱福婵心头,当即开口道:“严胖球你可真有劲儿,这般没完没了的有意思么?之前你张口忠君爱国,闭口遵纪守法,口口声声指责本公主不忠不孝、不贤不义、罔顾国法、仗势欺人,那叫一个正气凌然、义正言辞!人家都说了不会吃酒,你却这般破皮无赖,非让人家吃你敬的酒,在本公主看来,你才是仗势欺人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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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世蕃笑貌不改,道:“初时,微臣对闻人姑娘只是出于应有的好客,闻人姑娘投桃报李,一展惊世才艺,不仅给足了微臣面子,更是让微臣肃然起敬。所以微臣现在的这杯酒是向闻人姑娘表达微臣的由衷敬意,不然微臣必将抱憾终身。”
“哼,说得比唱得还好听,你除了嘴皮溜脸皮厚,还有什么本事?刚才他们两个用碗吃酒,你怎么不跟着一起用碗吃?活脱脱一个欺善怕恶的无耻小人!”
“酆兄乃当世第一等名侠,杭女侠亦是当世可数的女中豪杰,诚如公主殿下所言,微臣百无一用,自不敢与他二位比肩;微臣对闻人姑娘的敬意天地可鉴,奈何微臣驽钝,实在想不出别的聊表敬意的法子。”
“哼,无耻小人,懒得跟你废话!罢了,这杯酒本公主代她吃了!”
“微臣杯酒敬人,能由尊贵的公主殿下代为受领,真乃微臣生平一大幸事。”
闻人徽音赶忙敛衽道:“民女多谢公主殿下!可是岂有公主殿下您代民女吃酒之理……”
“你的胡琴拉得很好,本公主很满意,这杯酒就当是本公主对你的赏赐了。”朱福婵过惯了高高在上的生活,自然的养就了嚣张优越的性情,这些东西早已深深地刻进了她的骨子里。她的夸赞是出自真心的,她确实十分满意,所以她这句话讲得很温和。温和是她自认为的,事实上也确实比大多数时候要温和,除了面对朱厚熜和皇后方氏,从没见过她对谁有这么温和。但是,还是显得很嚣张、很优越。
“民女多谢公主赏赐。”闻人徽音再次敛衽行礼,她出身书香门第,自幼深受尊卑有别、纲常礼数的熏陶、洗礼和规束,认为堂堂公主言行张扬、姿态优越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自己对公主谦恭礼敬、心虔志诚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当然,她的天经地义是有礼有节、不卑不亢、落落大方的,绝非卑躬屈膝、蠖屈鼠伏、奴颜媚骨。
古今对此并不认同,满腹抵触,打心眼里瞧不上朱福婵那副高高在上的作派。他虽然也接受过多年的尊卑有别、纲常礼数的教育,但他对此从来都没有真正肯定过,对于这些观念他有一种天生的防御力。
当一个人对某个或人或事或物由衷地产生兴趣或认同后,便会真正地用心去接纳、感受、思考和执行,越是用心越有兴趣,越有兴趣越是用心,循环递进,乐在其中。好比奇音妙律、世俗礼法之于闻人徽音,这些是她由衷喜爱和认可的,所以她会一丝不苟、不遗余力的潜心钻研、认真执行;又好比阳明心学、四书五经、儒佛道兵、诗词歌赋、世俗礼法等之于闻人怀,这些同样也是他由衷喜爱和认可的,所以他也会孜孜不倦、夜以继日的苦心攻读、郑重实践。
古今和闻人怀学着一样的东西,并且学得非常认真,从中获益匪浅。但也仅限于认真,他从未真正用心过,他并未在集前人无数智慧和心血的典籍中发现乐趣,也不认同大部分限制规束世人言行的世俗礼法,这便是他与闻人怀最大的区别。受限于年龄阅历,目前这些否定主要还存在于他的潜意识里。当然,能令他真正感兴趣和认同的人事物还是有的,比如说听闻人徽音拉二胡,和闻人氏一家四口待在一起的时候,就只是待着,任何事都不做或做任何事他都会觉得很有趣、很踏实。
敬酒一节就此揭过。
开席多时,满桌菜肴早已冰凉,面上凝结了一层白色的油冻。
严世蕃丝毫没有散席的意思,依然保持着很高的热情,殷勤悉心地命仆人更换新鲜热菜,兴致盎然地与人闲聊,如同寻常的好客主人家,真挚的宴请宾客。
之前受命去邀请仇洪的那位劲装男子快且稳地来带严世蕃身旁,躬身道:“公子。”
严世蕃微露惊讶,道:“这么快?”
“小人是在半道上遇着仇公子的……”
“找到仇洪了?”朱福婵迫不及待地催问道,“他在哪儿?”
“回公主殿下的话,仇公子和我家公子想到了一处,仇公子似乎有什么事情要找我家公子,所以就算没有我家公子的邀请,仇公子也会冒雪登门造访。小人先一步回来禀报公主殿下和公子,算着时间,仇公子现在应该已经到大门口了,正往这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