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人发育早,听说十三四岁上中学怀孕的比比皆是。
詹尼佛十六七岁,容貌身段业已成熟。该大的地方绝对大,该细的地方绝不粗,身高腿长,脸蛋光洁无斑,无疑是个美丽的。
陆恒一眼看出她骨龄、状态,知她年级,更知她尚且纯洁。却不想这妞儿一开口,就是酒店。
他不禁哑然失笑——这是自己小觑了自己的魅力。
看这妞儿一脸迷离,大略便知,她着实扛不住陆恒释放的属于神仙的一点魅力。
他把气息敛了,掩藏了魅力,詹尼佛才缓过气来,立时脸蛋绯红,低着头,羞臊不已。
“抱歉,你太帅了...”她这么说道:“让人情不自禁。”
毕竟是性格开放的西方姑娘,她很快便适应过来,叽叽喳喳与陆恒攀谈:“你送我回家吧。”
说:“虽然你很帅,或许也很有钱,但你必须知道,我不是一个随便姑娘。”
陆恒笑道:“当然。”
就说了,她家住圣弗朗市几百公里外的一个小镇,在镇上的学校上学,刚上高中,刚刚进入啦啦队。这次高中橄榄球联赛,作为啦啦队的一员,随学校的球队一起来圣弗朗市,在球队登场的时候,予热舞以加油。
这种年龄段的西方女孩——或者说任何一地方这种年龄段的女孩,都是颜狗。长得帅气,才是吸引她们目光的第一要素;金钱或者其他,还在其次。
因为还不懂得社会的残酷。
陆恒释放的那一点魅力,深深的铭刻在她心里,使她不能自拔。陆恒收敛了,可也铭刻了,一路上豪车飞驰,她叽叽喳喳,话里话外,好感爆棚。
出离圣弗朗市,便一片旷野。公路无尽,野旷天低,米国的西部,自有一番属于它自己的狂野气质。
公路上车越来越少,渐渐仿佛有一种独在天地之间的味道。陆恒的豪车收起车顶,詹尼佛站起来,迎着狂风尖叫。
然后一下子扑到陆恒身上,火热的嘴唇止不住的求吻。
也亏得陆恒不是普通人,要不然就这一下,得车毁人亡。要不说米国佬喜欢作死呢。
眼看天光暗淡,已过傍晚。距离詹尼佛的小镇还有好几十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