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算是个有事业心的,虽然很艰难,但还是起来,风急火燎跑业务去了。
陆恒写了一幅字,自己个儿瞧着满意,便装裱起来,拿到前面铺子里挂着,如果有人要买,便也卖了。
要说陆恒不是个文化人,他更喜欢动手;但写几个字儿、画两幅画,这种小事还难不倒他。
毕竟也算是千年的老怪。这作画、写字的路数,无外乎形、意二字。这形之一字,跟掌控力直接相关,笔掌握的精妙,便算是精通;至于意之一字,更不必说。
陆恒随便在纸面上画一朵火花或写个火字,若不控制施意深度,它自己个儿就能燃起来。这够不够意?
他作的字画,虽然无名。但已有识货之人。
有个名叫江浩坤的富家子,每隔一段时间非得来陆恒铺子一趟,把他的字画一股脑儿全买走。
可惜,字画有人识货,铺子里其他的东西,却没人识货——或者有,徐丽这姑娘应该知道点什么,每次有神婆类的业务,她出去的时候,都会拿上一件货架上的东西,或是人偶,或是钟鼎。
前头铺子里货架上的东西,于文玩古物而言,自然都是假货。随便来个行家,一眼即知。
但假货二字,只于文玩古物而言。
那些物件,其中有七十二件,都是厉害到爆炸的法宝——算是法宝。是陆恒蜕变残躯时,剥离的原先修成的七十二地煞神仙术所化。
每一件,都是法则概念级的宝物。相当一一尊真仙。
便其他的乱七八糟的东西,也不是凡物。都是陆恒平素闲的没事的时候,自己动手做的。
都是法器、法宝。
甭说那满货架的东西,便他写的字儿、画的画儿,虽然十分收敛,可也融入了他的意,拿去镇宅、驱邪,绝对个顶个的好。
所以那个江浩坤,绝对赚大了。
也许他知道些什么,也许不知道。但不论他知道不知道,只要那些字画在他屋子里挂着,便是安稳如山、百邪不侵,百病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