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反身关上门,打着空手绕过屋子,钻进了深山。
不多久,陆恒便回来了。
身后跟了两头肥硕的大野猪!
他去山林里转了一圈,寻着一群正在拱土的野猪,施展聚兽之术,挑了其中最肥硕的两头带回来。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的环境实在‘太好’。便连野猪,也比陆恒上辈子见到的大的多。
譬如这两头,随便一头都有七八百斤!
这对猎户实在不大友好。
七八百斤的野猪,披着厚厚的泥土、松油年长日久摩擦而成的盔甲,猎弓的威胁实在不大,只陷阱能坑住这些大野物,但仍然有危险。
而且要在山里挖出一个能坑着七八百斤的大野物的陷阱并不容易。
两头野猪规规矩矩跟着陆恒,都到他肩膀那么高。好似押着陆恒似的。
但其实,它们是陆恒的猎物。
让两头野猪乖乖呆在外面,陆恒进屋拿了刀子出来,让野猪显出要害,陆恒一刀子一个,哼都没哼一声,就给宰杀掉了。
陆恒不是杀猪匠出身,但他杀的人够多。虽然多以力取胜,但对生物的要害,他是门儿清。
从哪儿下刀,可以轻松一刀毙命,虽然野猪和人不大相同,但道理是一样的。
就着水池边杀了野猪,陆恒拿了刀将之扒皮拆骨,很快收拾出来。
屋子的旁侧就有个水池,是用石头垒砌的,旁边有一个泉眼,便是家里赖以生存的水源。
收拾干净妥当,骨头归骨头,肉归肉,内脏也清洗出来,满当当上千斤好肉。
还不算完。
陆恒又去厨房把火烧起来,找了几个陶罐清洗干净,便开始炼油。
陆恒挑的专门是肥硕的,虽然野猪的确不大产油,但肥硕的总归有点。板油切了块儿,往烧热的锅里丢进去,慢慢熬炼。
等熬出香喷喷的油渣,捞出来用陶盆装了,然后把清澈的猪油一勺一勺的舀起来,倒进陶罐里。
整整装满了两个陶罐!
这是令人高兴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