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游客离开,我才走到收银台前,看到我来,他才笑了笑,然后离开前台脱掉工服,交到我手上,说道:
“那我先下班了。”
我笑着点了点头,然后目送他离开店里。
老孙也不在办公室坐着,而是出来站在门口跟我聊着,期间,我们又对这次国庆节的销售方案进行了一些商议。
直到晚上下了班,我才从便利店出来,因为老孙在店里,所以我已经吃过饭,往“不醉之夜”而去。
来到“不醉之夜”,却发现沈梦也在,手里拿着一杯度数很低的鸡尾酒,上次因为她来,我还进了一趟警察局,最后是她将我给捞出来的,用二十万的赔偿才拿到了那个和解协议,说起来,我还欠她二十万的巨款,而我现在却穷的连这个月的生活费都不多了。
要了一瓶啤酒,我缓缓走到她身边坐下,开口问道:
“怎么,这是打算来给我捧场吗?”
沈梦转过头看了我一眼,冷冰冰的眼神似乎永远也没有变过,因为这会儿还不算太晚,许多白领都会下了班来酒吧喝酒,而“不醉之夜”显然是一个很独特的地方,他带有那种江湖上的义气,又带有一些很厚重的文艺气息,这两种反差,让“不醉之夜”更像是一个疗伤的地方。
沈梦喝完杯子里最后一口酒,然后说道:
“跟你没关系,只是想喝了。”
“哦。”
依旧从服务员手里接过我的吉他,才在台上开始熟练的唱着歌,今天晚上酒吧人不多,所以大家几乎都在叙着旧,喝着酒。
没唱多久,我因为嗓子有点不舒服,害怕破音,所以才匆匆下了台,来到前台时,却发现沈梦已经离去,她好像一点儿也不愿意搭理我。
天哥不知何时来的,在前台依旧坐着,看到我下来,他将眼前一杯啤酒推给了我,然后说道:
“刚刚那姑娘走了,你们没碰见?”
我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碰见了,说了两句话,刚下来,却发现她已经走了。”
“那还真是奇怪,听小辉说,她刚刚一直在看着你。”
我皱了皱眉头,因为酒吧的装修,所以前台在搭建的舞台左边,而我站在舞台上唱歌时,眼前就是一些零散的座位,以便有客人能够在台下感受演唱会带来的那种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