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3章 《苏日中立条约》

1941年3—4月,日本外务大臣松冈洋右访欧,企图再次借助德意力量促进日苏关系的改善。前后途经莫斯科,同全联盟共产党(布尔什维克)总书记斯大林、外交人民委员莫洛托夫进行会谈,4月12日达成协议,次日正式签订此约。

条约共4条,有效期5年,主要内容是:双方保证维护两国间的和平友好关系,相互尊重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如缔约一方成为第三者的一国或几国的战争对象时,另一方在整个冲突过程中保持中立。并同意暂不签订有关北库页岛权利转让的附属议定书。

签约同日,双方还发表声明:“苏联保证尊重满洲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日本保证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

这显然是对华国内政的无端干涉,也是对《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的严重违背。自此苏联对华援助逐渐减少。

1941年4月22日下午,松冈洋右一行回抵东京,在下午9时召开的政府大本营联席会议上报告日苏谈判的情况。

1941年4月24日,日本枢密院通过苏日中立条约,天皇立即批准。

1941年4月25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亦批准苏日中立条约。

同日,苏联和日本政府代表在东京交换条约批准书,宣布苏日中立条约正式生效。

中华民国外交部长王宠惠于日苏条约签字后第二天发表声明指出:

东北四省及外蒙古是华国领土,满洲国是非法的,华国政府决不承认苏日中立条约,华国政府与人民绝不承认第三国妨害华国领土与行政完整的任何决定,苏日两国公布的共同宣言对于华国绝对无效。

此刻,双方刚刚签订完条约,后续的影响都还没有显现出来。尽管如此,这也不是楚天鸣等一众救国军将领能够接受的。

当楚天鸣将整个情报内容宣读完毕之后,尽管早有思想准备,整个会议室里还是炸了开来。

在这一刻,众人再次深刻的体会到弱国无外交的深刻道理,再一次萌生出对于一个强大国家的无比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