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狗。

雷霆天骄 雪霁天青 1133 字 1个月前

他偷偷溜出机场后,不敢从正门出去,直接翻墙去了野外。

常原是一片被山脉包裹的盆地平原,这里属于热带,又雨水充足,种植业是主要收入来源,不过很多地方种植的不是粮食。

他就在一片漫无边际的花田中迷了路,正焦急万分的时候,一个农妇发现了他。

他正想着怎么解释,对方就掏出了一把土枪。

不过妇人并朝他没有开枪,而是往天上空放了一枪,然后大喊起来。

常原的语系和汉语分流了一千多年,几乎可以算是另一个语种了,她说的祝平炎一句也听不懂,却能猜到应该是在叫人。

不使用异能的情况下,空手夺白刃已经是祝平炎的极限了,空手夺枪有点太冒险。

从身体素质的对比来看,祝平炎是有可能成功的,但这事需要的可不仅仅是身体素质,经验和胆识更为重要。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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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多里外的地方,一条大的有些夸张的狼狗正在嗅着地上气味,它前腿上竟然绑着一个手表,背上也有一个小小的背包,忽然一竖耳朵,看向了祝平炎的方向,然后飞奔起来。

完全迷失方向的祝平炎漫无目的的奔跑,他认识这些红色的花,知道会种这种东西的人绝对不会是普通农民。

既然一个农妇都带枪,那他在这里碰到的所有人都会是敌人。

当务之急是逃出这片区域。

为了看清方向,他爬上了附近唯一的一个小山包,这个小山包的高度估计只有十几米,上面没有种花,只有杂草和几棵树,他爬到树上四下打量,站在这个高度总算让他看到了花海的边界,同时也看见了不远处的一个哨塔。

哨塔上的人也在看他,虽然这个距离看不清脸,但他的衣着就可以明显的从当地人中区分出来,于是这个哨兵端起了手里的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