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对了,那个死小孩,他也是那边来的吧,艹,居然被他骗了,下次逮到他非得按他到屎坑里闻个够。”
咦?
他状似不解。
“但是没发现傻尸周围有什么小孩子啊,倒是有个大傻叉,哦,是跟谢临你一样的傻叉。”
“哈哈,你被我使计引走了,他却主动送上门。”
谢临抬起的手一顿,反手收回,同时把尸尸的脑袋按进他怀里。
“诗诗乖,再等一下,一会再杀他。”
“明明是两兄妹,一个智多近妖,一个当兵当久了脑子都落到海里了是吧,居然相信我会放弃周诗这个超脑,用自己换周诗。”
“哈哈,傻啊,真傻啊。”
“不过他还挺让我佩服,我给他注射的是调动人体癫狂因子的试验品,他扛了许久呢。”
“结果我成功了,他癫了,用事实证明我是天才。”
“傻尸啊,你这个哥哥真的是很优秀啊。”
“但是吧,周稠他癫是真的,就是颠着颠着就变成爱好了,真是稀奇。”
这是他最不解的地方,明明他成功了啊。
总不能是因为药物把他的舞蹈细胞给激活了吧?
实在想不通,就把这点瑕疵归为周稠是被职业耽误了的舞歌选手。
他自顾自地述说着属于他的回忆。
刚来到这个世界时他确实是手无寸铁的白大褂,原本他还埋怨老天送到这么落后的年代,断了他的科研路。
直到机缘巧合发现周诗的智商居然完全比拟后世的天才,届时他明白了一个道理:
环境不允许,那就创造良好又匹配的条件,只要有完美的研究对象,什么问题都不是问题。
特别是当他脑海里自动反馈这个世界的周诗与上个世界的周诗是两个平行世界的前世今生,他更是欣喜若狂。
两个时空都存在的人物,不是同一个人,却又是同一个人。
想当初他当周诗的助手时多嫉妒她超强的脑子啊,恨不得挖了她的脑子安到自己脑袋里。
没想到还没来及得对后世的周诗动手,反而把他送到前世的周诗面前。
也是那一刻他相信了,原来老天爷是厚爱他的。
让他穿越,就是为了给他机会证道,向那些自认为智商超群的臭科研人员证明,他即使是助手,也是脑瓜子顶呱呱的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