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祀遂言简意赅地向宋锦桦讲明了情况,随后便询问他心里的想法。
宋锦桦沉吟片刻,便反问道,殿下心中可有人选?
李祀笑着指了指宋锦桦,随即道,就知道你会来这一招,但说实话,在你来之前,我倒是想到了一个人。
依照李祀的意见,这个人既是要安排他去送死,那么,其家人作为原告一方,最好是自己所能掌控之人,以便到时候能迅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然后,李祀就说出了他心目中的人选。
此人不是别人,恰正是目下吏部尚书潘闻卷的乘龙快婿,已官居户部正六品主事的章博。
而且,如今户部上下几乎人人均知,用不了几个月,章博就会在即将到来的吏部铨选中胜出,升任正五品的户部员外郎。
宋锦桦当即笑问晋王,为何会选此人?
晋王笑道,这个人他虽未曾见过,不过挺有意思,朝野上下均知此人酷爱美色,酷爱到何种程度呢?听闻此人若见着貌美女子,就算是女妖也不放过,实乃色中之第一人也!据说几个月前的某一晚,这章博已在翠云楼中玩了半夜,出来后竟还不过瘾,又跟着一只猫妖来到了城南的一片小树林,与那猫妖颠 鸾倒 凤了半夜,次晨醒来,非但浑身一丝不挂,脑袋还稀里糊涂……
事实上,章博被毛娇娇行“和合大法”一事,潘闻卷事后曾严令府中上下,不得泄露半个字出去,然则世上事均是“好事不出门,丑事传千里”,也不知是谁将这件事率先说漏了嘴,再经有心人一番“绘声绘色”地描述,只不到半月间,长安城中已是无人不知。那一日李峨将此事当作笑话说与李祀听时,起初李祀还不太相信,后经与他三哥李义证实,这才信以为真,而当时的李祀,心中也不得不为章博的这一份“胆色”所叹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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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仁听罢,当即拍手附和道,这样的一个好色之徒,若是鼓动他半夜里去找慕容吉的两位小妾偷欢,实是再合适不过。
然而,宋锦桦思忖了一番之后,却摇头反对道,这个章博虽然好色,但毕竟是潘闻卷的“爱婿”,听闻潘闻卷虽官运亨通,然子嗣艰难,如今膝下只有一女,而且章博又是一个“赘婿”的身份,那就好比是潘闻卷的独子了。如若就这么将潘闻卷的“独子”杀了,那潘尚书虽说是晋王门下,但章博终究是他家唯一的赘婿,万一潘闻卷不肯罢手,一道奏折上到圣上那里,再引得朝野上下议论纷纷,这后面的事恐怕就不好收场了。
宋锦桦又道,倘若后面的事情无法收场,不能从青衣卫的大牢里顺利将慕容吉救出,那么前面的计策就算再精妙也纯属是白搭,非但白搭,弄不好,还会同天宝阁交恶,从此反倒多了一个强大的敌人……
康有仁冷笑了两声,辩驳道,潘闻卷就算是一个尚书,可在咱们八王爷面前,不就是一条老狗么?王爷若命他不张口,他怎敢乱吠?
宋锦桦却固争道,就算是狗,也有狗急了跳墙的时候,你若将小狗杀死了,再忠诚的老狗,保不住也要乱吠一通。
李祀听得连连点头,遂问宋锦桦,那你觉得,谁更合适?
宋锦桦当即答道,我听说潘闻卷有一个兄长名叫潘闻书,他家也只一个独女,而且也招赘了一个女婿,名叫吴登魁,听闻这吴登魁非但不学无术,整日里就知道四处花天酒地,而且身无半分功名,仅仅是一个“白身”。
李祀当场就叫了一个“好”字,大声道,就是此人了!
见李祀已然决定,康有仁自不敢二话,他当即诺诺连声,受了李祀一通吩咐之后,随即出了“藕叶香居”的门,赶紧做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