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乾康元七十一年、四月十四、午时、青衣卫诏狱内、甲字十一号天牢】
自从徐恪自己将自己关入诏狱之内,一转眼就是十日。
这十天对徐恪来说,既过得极其漫长,又仿佛异常快捷。
有时候,他觉得,十天的时间,就好似他徐府后园的桃花一般,不知不觉间已然悄然绽放,一切都在不知不觉间,悄悄地过去……
他此刻的心情,亦如后园中那些悄然绽放的桃花,第次开放,花香馥郁,芬芳满园。
他虽然呆在诏狱,却感觉每一日的生活,并未出现多大的变化,吃的是“青衣卫甲餐”,睡的是温暖的被褥,住的是干净的房间,就连一应所用之物,也是相当齐全。
最关键的,是他每一日的生活,都有一个女孩,在悉心照料着,这一种贴心而周全的照料,竟比他平时住在徐府,还有过之……
这一位女孩子的名字,叫明月。
四月初四晚上,徐恪拗不过明月,只得让她睡在了自己的床上,自己找了一个角落,和衣卧倒。
不过,明月却提出一个要求,徐恪若不答应,自己死也不睡床上!
她要为徐恪洗脚。
徐恪被逼不过,也只能答应。
明月取来脚盆,打了一盆热水,用她那双洁白柔软的小手,亲自给徐恪洗了半天的脚。
徐恪心下虽然惭愧,然而一双大脚浸在脚盆中,也被明月洗得分外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