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六十三章 基本锁定凶手

抠神 萧瑟良 1861 字 1个月前

众人相互看了看,纷纷摇头,都表示不想再进去,也并没有什么验尸的经验以及常识,谁会愿意面对一具尸体啊。

程煜见状,也便拉住门把手,就准备关上房门。可就在房门即将被关闭的时候,程煜却仿佛突然意识到什么,他猛然转头朝着房间里跑去,三两步就蹿进了卧室,他终于想起来,自己之前觉得有点不协调

的地方在哪里了。

在床上。

那是一张两米乘两米三的大床,不止陈宇的客房,每间客房都一样。程煜之前看到的那张床,是有半张床的被子被掀开了,但是底部的被脚却并没有被从床垫和床架之间抽出来,这换成其他任何人都不算奇怪,但陈宇的身高有一米九八,他如果正常躺下,脑袋枕在枕头上,那么他的头顶距离床头就差不多得有个二十多公分的距离,那么他的脚就很接近这张床床脚的边缘了。而且,人躺着的时候,脚掌不太可能像是站立的时候那样,跟小腿呈近九十度的角度,通常会因为重力的缘故自然的向前倾斜。以陈宇那双至少四十六七码的大脚,他

躺在两米三的床上,哪怕头顶着床头,脚掌自然伸直的时候,脚尖恐怕也几乎就在床脚的边缘了。

这也就是说,陈宇只要躺在这张床上,他就很难不将被脚从床垫下边抽出来,因为那样会很不舒服。

短时间或许可以,因为他可能是侧躺着并且蜷缩着腿,但他总要翻身吧,一旦平躺,他的脚就会很难受。作为一个身高高达一米九八的人,陈宇应该在很早之前就适应了这样的状况,所以,他住酒店应该就会养成一个习惯,那就是上床之前必然会把被脚从床垫

下边抽出来。

这是一个思维误区,程煜自己无需这样的习惯,虽然有时候也会因为躺的太靠下而觉得不舒服,但多数时候,他并不会遇到这样的情况。

所以他当时没想到这一点。可陈宇却绝对不会有这样的失误,因为他不把被脚抽出造成的结果就是他的脚尖会很难受,这就是一个大个子和一个普通身材的人类行为模式上的典型不同

所以,被揭开被子的这半边,并不是陈宇躺的,而是那个凶手。

这也是为何程煜之前看到枕头上的压痕,觉得陈宇应该是躺在床上而不是靠坐在床头的原因。

陈宇呢?他也在床上,他躺在另外半边,但由于某种特殊的原因,他不能和那个凶手一样躺进被子里边,是以,他直接躺在了床那半边的被子上。程煜当时检查完淋浴房,走出来的时候似乎觉得床的另外半边有些异样,但他当时没想通这个异样从何而来,而现在,他彻底明白了,那是因为那半边的被

子上也有压痕,枕头上当然也有,陈宇在上边躺过,又怎么可能没有压痕呢?

所以,由于这个细节,程煜彻底证实了,被陈宇放进他屋里,并且最终杀害了他的那个凶手,必然是个女人。如果是个男人,要么俩人坐着聊天,要么一起钻被子,都不奇怪,毕竟这是特殊环境特殊事件里的特殊状况,两个男人决定联手,应该并不会介意同盖一床

被子。所以就只能是个女人,陈宇想要表现自己谦谦君子的一面,是以让女孩子钻进了被子,他自己却躺在了被子上。当然,并不是陈宇没有盖被子,他盖的是备

用的毯子,程煜记得在衣柜最上边有一床备用的毯子,只不过后来那床毯子又被凶手塞了回去而已。

由于整幢建筑里只有三个女人,程煜几乎瞬间就分析出了,凶手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