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上的菜色其实挺简单的,拢共就四个菜,只是菜的量着实可观,感觉那都不是盛菜的盘子,而是脸盆。
一盆子棒子骨,一个小鸡炖蘑菇,一个酸菜炖排骨,这都是拿盆装的,别说三个老头一个中年妇女以及一个小伙子,就算是再多一倍的人,也保准吃不完。
还有一个锅包肉,这玩意儿也是拿大号鱼盘装的,而且堆起山高,感觉没有个三五斤肉都做不出这么一大盘。
四个菜是四个菜,但却都快赶上食堂大师傅面前的菜盆子了,三个老头儿看的是目瞪口呆。
程翠华笑呵呵的说:「还有个地三鲜,马上来,我再拍个黄瓜,菜就齐了。」三老一少坐下,程煜叫吴伯拿了酒,依旧是每个老头一小杯,并且说明仅此一杯,程青松却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一边跟孙李二位假客气着,一边自己毫不
客气的拎起了一根棒子骨,放到嘴边,就像是见到肉的饿狗一样,吃的不亦乐乎。老孙头和老李头似乎也被程青松的吃相引起了食欲,分别看了看对方,各自一笑,也就不再矫情,筷子什么的,在如此庞大的棒子骨面前根本毫无用武之地
,也便撸起袖子一人抓了一根棒子骨,直接放在嘴边啃了起来。程煜也拿了一根,还别说,味道是真不错,看来程翠华在这方面是下过功夫的。相对而言,由于东北纬度高,寒冷的时间长,所以想要吃口热菜不容易,因此他们的菜主要以炖菜为主,多数都是可以边炖边吃的,一边一顿饭吃下来,吃的全是热菜。所以在味道方面,多少就有点差强人意。但是程翠华这个,首先不
是一直炖着,不会火候过头,其次,在调料方面肯定是用了心思的,味道比程煜在东北的时候吃过的菜要好上不少。
孙李二位老人吃的也颇为满意,也主要是这些菜的卖相好,古人常说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现在这样,才显出东北风的豪迈,真正做到了大块吃肉。
反倒是程青松,像是饿狗似的扑将上去,三下五除二就把一根棒子骨给啃完了,而且还拿筷子把骨髓都捅出来吮吸掉了,脸上却不见得有什么满意之色。
「奇怪了,看着不错,吃的也觉得不错,但就是觉得没当年吃的棒子骨好吃呢?」
听到程青松这么说,正端着地三鲜和拍黄瓜走过来的程翠华,慌忙放下手里的两个菜,紧张的问程青松:「爹,咋地了,这菜味道不对?」
说罢,又看看老孙头和老李头。孙李二位老人吃相要文雅许多,是以手里的棒子骨还剩下不少,看到程翠华的眼神,两人也是稍稍暂停,老孙头说:「我觉得不错啊,肉已经烂了,但又没有
到脱骨的份上,火候刚刚好,嘴唇一抿就能下来,咬在嘴里,像我这种没什么牙的也能吃得动。挺好。」
老李头也连连点头,说:「味道也不错,典型的炖菜味儿,里边香料调料搁的都恰到好处,鲜香齐全。」
程翠华见二位老人这么说,放心不少,但还是紧张的看着程青松,因为老头儿还是皱着眉头,似乎在琢磨到底是哪里不对。
「我也没说不好吃,但就总是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就没了当年我吃这棒子骨的时候的那种味道。缺了哪种味道呢?」看着程青松冥思苦想的样子,程煜将已经没肉的棒子骨放下,把手指分别在嘴里吮了吮,又拿起湿巾不紧不慢的擦拭着手指,全都擦干净了,才淡淡的开了
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