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李家据理力争,要求把李丽的工作留给她女儿继承,期间十几年就由李丽的弟弟李勇担任工作拿工资。
相当于李家拿走这个工作十几年,等李丽女儿长大了,工作再还回来。
冼家当然不可能同意,这不是相当于工作被李家拿走了?
万一李勇没良心一点,身为舅舅不肯把工作还给小外甥女,那不是鸡飞蛋打?
李家人被拒绝了挺生气,就问冼家想怎么着。
总不能李丽尸骨未寒,冼家就想这么含糊过去吧?
一条人命杵在这,难道就当没发生过,一点补偿都没有?
冼家的意思是给钱私了,两百块,李家人把李丽生的女儿带去李家抚养,这事就断干净。
好嘛,算盘珠子打得几百里外都听得见。
两百块买李丽一条人命就算了,还要把女儿带回李家抚养,让冼宝根恢复黄金单身汉的身份?
过两年事情淡了,冼宝根就能再说个黄花大闺女,自己女儿反而坟前荒草丛生?
李家人当然不肯同意。
哪怕冼家一路加价到了四百,都能娶个正式工媳妇了,李家人硬是咬牙拒绝。
双方纠缠了很久,甚至又当着去世的李丽的面大打出手,最后定下了一个匪夷所思的交换条件。
李丽的亲妹妹李桃嫁给冼宝根,继承已故姐姐的一切,包括工作和小侄女。
冼家大女儿冼招弟和家里断绝关系了,那就由二女儿冼念弟嫁给李勇,双方都不要彩礼,没有嫁妆。
看似很公平的待遇,甚至李家还损失了李丽这个女儿,实际李家是在保全自己的利益。
因为这样一来,李家彻底和冼家捆死了姻亲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