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鬼子们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被我们的人打了一个措手不及,短时间内损失惨重,再也不敢那么嚣张了,至少不会两三个人就敢明目张胆地抓我们的情报人员。
这样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小鬼子特工每次出动的话都需要大批人手,频率肯定不会太高,我们的同志尤其是那些单线联系的同志会安全不少。
楚云飞这边掏出他的两支配枪,放在桌子上,笑着说道:
“云龙兄,这是小弟的配枪,勃朗宁品牌,比利时FN公司生产,出厂时就是一对,左边那支是雌的,右边那支是雄的。”云龙兄,你想要公的还是母的 “刚刚收了你的一份大礼,这两支枪你选一支吧,以全你我兄弟共同抗敌之情谊。”
其实自从楚云飞掏出这两支手枪以后,李云龙的眼睛就一直盯着。
没办法,在战争年代,军人皆好枪,尤其是花口撸子这种手枪,被研发出来以后就深受各国高级军官的钟爱。
本来李云龙是有机会获得一支勃朗宁手枪的,毕竟部下孔昊弄了那么多,分他一支也不过分。
不过还是被他拒绝了,主要是他已经习惯使用驳壳枪杀敌,勃朗宁手枪在战场上用处没有那么大,就算是拿在手里面也基本上是平时赏玩,这可是一种极大的浪费。
不仅仅是他,就连赵刚这种文职军官也是如此,选择的也基本上是杀伤力巨大的驳壳枪。
也只有像旅长这种级别,基本上不会面对阵地战,才会选择装备勃朗宁手枪作为配枪。
李云龙见楚云飞把手枪主动送上门,这个时候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反正晋绥军家大业大,也不差这点。
只见他迅速拿起右边那支手枪,打趣地说道:
“男子汉大丈夫,当顶天立地,我就要这支公的,那母的就留给你吧。”
楚云飞听后,不但不生气,反而哈哈大笑起来,顺便还吟了一首诗:
“我自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
“云龙兄是真性情,楚某佩服。”楚云飞的狂,也是我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