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登就静静地躲藏在树上,手上拿着一根粗大的木棍。
这棵树并不高,但是树杈却很粗壮,让戈登感觉不到任何晃动,当然,他蹲在树上的时候仍然忍不住想从远方看自己到底是什么样子,可能更像是一只滑稽的猴子。
抛开这些乱七八糟的思想,他继续等待着野猪的靠近。
美洲豹一般只捕食活动的猎物,所以他并不能直接杀死这只野猪,他要的是打晕,然后放血,拴在空旷的地方,所以力道一定要掌握好,不能太重,太重就直接打死了,太轻的话,说不定就会直接反击,对自己造成伤害。
茫然无知的野猪追逐着那些连成一条线的橡树果,然后逐渐靠近了戈登所在的树木。
看见目标的靠近,戈登握紧了手中的木棒,然后纵身一跃,瞄准那棕色的大脑袋,然后猛地一棒!
咔嚓!
这是木棒断裂的声音,在大力的打击之下,木棒直接就断裂了,十分干脆。
野猪的头上已经有了不少的鲜血,在这一记重击之下脚步有些虚浮,但是它甩了甩脑袋,然后有些凶狠地看着戈登,看不懂这种两只脚行走的生物倒地用什么发出如此有利的攻击。
野猪疯狂地嚎叫着,然后扬起锋利地獠牙,朝着戈登所在地位置猛地撞了过来,似乎要将眼前的人撕成两半。
“嗨,这跟说好的剧本可不一样。”
不得已之下戈登只能抽出了自己的火枪,试图将这头已经疯了的野猪击毙,至于你说用弯刀上去砍杀,当然不要,如果一击毙命自然很好,但是失败了的话,很有可能就是自己的裤子被划开一条大的口子,鉴于他们所处的环境,这十分影响戈登船长的形象。
砰!
丛林中传来一声枪响,野猪倒地,头部已经被开了一个血洞,戈尔从草丛里走了出来,手上还拿着一把硝烟没有散尽的火枪:“你的捕猎技术看来还不太成熟。”
戈登耸了耸肩:“这只是一个意外。”
第一次尝试总是不那么容易成功,至少他知道了该换一个更粗一点的木棍,并且力道要再大一点。
戈尔对着身后的士兵挥了挥手,一根木头上面,已经绑了一头更大的野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