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王,灭世!”
“哦,你也知道他。不错,狼王灭世,他是我人族大敌啊。”
这是张恪短时间内第二次听人提到他了,这个灭世看来是真的不简单啊。不久之前,他还在风清扬面前吹牛皮说要干掉他,看来牛皮或许吹大了。却听,胡不归又道:“你应该也了解,狼族繁衍后代的速度惊人,他们一年下一窝,一窝五六个崽,甚至十几个崽,而那些小崽子长得也快,两三年时间,就能成年。所以,别看几年前,我们让他们折损了两三成狼兵,可是,三年时间而已,他们的种群数量就已经恢复如初,甚至犹有过之了。”
张恪闻言,吓了一跳:“这么快?这才过了三年而已啊。”
胡不归沉重点着头:“此事,绝非老胡危言耸听。他们的实力恢复极快。而我们人族了,我们几年才生一个孩子,然后要将其培养成可战之兵,还要花个二十来年的时间,而且战力还未必能达到相当的水准。此消彼长下,你说我如何不忧心?”
这是种族优势啊,在繁殖能力上的差距,根本就无法消弥。狼族的造血能力远远超过人族,人家充一次血三年,我们要二十年,根本就不成比例。见他皱着眉头,胡不归笑着安慰道:“不过,你也不用这么担心。我们人族也不是吃素的,我们既然能打退他们一次,也就能打退他两次,三次。怕他个球啊!”
张恪闻言笑了笑,也对,人族能繁衍至今,建立灿烂的文明,又岂是运气所至,不由豪气吟诵道:“壮志饥餐青狼肉,笑谈渴饮苍狼血。不错,怕他个球啊。”
“呵,这两句诗倒是好气势。当浮一大白啊,激得我老胡又想喝酒了。”
“要喝就喝,我这就去拿酒来。”
胡不归望着他:呵,这小子,有点意思啊。不一会儿,张恪拿来一缸子酒,然后,又醉了个不省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