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年委婉的将郑和下西洋和与外国通商的区别。
总之就是,人家郑三宝那是去“宣扬国威”的,而不是去做买卖的,让人家臣服大明才是主要目的,而让人家臣服就要给与人家好处,所以说不赚钱,但是赚到了名望。
名望也属于利益的一种。
朱高炽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又问道,“那,先生,这价值守恒定律是什么意思啊?”
“这……”
钟年挠了挠头,这个定律的原理其实也很简单,价值既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凭空消失,它只能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别的形式,或者由一个物体转移到别的物体,而在这种转化和转移中保持价值的总量不变。
也就是能量守恒定律社会化的应用。
但是吧,他不确定朱高炽能不能听得懂。
想了想,钟年决定用自己当年刚听这段话时的理解来给朱高炽解释,想来那个时候的自己应该也不比这古人好到哪里去。
“郭兄,我这么跟你说吧,这个一件商品,或者说一件物品,可能是一个茶碗,一匹丝绸,乃至一个人,他或它的价值是一定的,他不会突然增加,也不会突然减少。
但是随着时间的改变,它的价值可能会转化到别的物体或者人上,那么他自身的价值就会减少,但是他减少的价值和另外一个物体或者人增加的价值是相通的。
但是这两者之间,可能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你别急,我知道你没听懂,你听我给你举个例子啊,有一根木头,假设它值两文钱,有一碗米,假设他价值三文钱,还有一瓢水,假设它的价值是一文钱。
有一天,主人把木头砍下来一半,给烧了,然后产生了火,用火的热量蒸熟了米饭。
现在,那根木头就只值一文钱了,因为他只有一半了呀。
但是做这顿饭的热量来源于一文钱的木头燃烧产生的热量,那么原本价值四文钱的水和大米做出来的这一锅米饭,就价值五文钱了。
等到下一次,主人家再把剩下的价值一文钱的木头给烧掉,又煮了一锅米饭,那么这一锅米饭的价值,也就是大米的钱加上水的钱加上这一文钱的木头的钱,等于是这两文钱的木头都融入到了两锅五文钱的米饭里面!
它没有消失,只不过是换了一种存在的方式。
当然了,因为煮饭的这个人耗费了时间,那么他耗费的时间的价值也要加在这一锅米饭里面,最后的总价值,也就是我们购买这一锅米饭所需要付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