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随之飞散的还有鲜血与皮肉,残肢与断臂。这是一场血色保龄球赛,有些球手球技好一点,可以一次砸中十几个球瓶,有些球手球技一般,就只能砸掉七、八个球瓶了。
当然,由于长枪兵排得太密集,基本上不存在球滚进沟里,砸不中球瓶的情况,而最后的结果,就要看是保龄球先投完,还是球瓶先被砸飞完了。
相比于骑兵提起马速冲阵这种超高的交换比,如果骑兵无法发挥其速度优势,那么,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就像这次鲜卑骑兵被魏军围困在一个狭小的地形中,他们完全不能将马速提起来,唯一的优势就是居高临下用他们手中的弯刀砍杀敌人。
可是,敌人是长枪兵,“一寸长一寸强”这句话在这个时候得到完全的体现,长枪兵可以离开马匹老远的地方就开始将长枪伸过来刺杀骑兵或者他们胯下的马匹,而骑兵手中的弯刀却太短,够不上对方,完全奈何不了对方。
更有甚者,在陷入重围后,有些长枪兵可以绕到骑兵的后面,在后面对其发动袭击。
骑兵的战马很大,很长,骑兵手中的弯刀太短,他顾得了前方,却够不着后面,就算看到有人在捅自己的马屁~股,他们的短刀也够不着,无法格挡,这颇有点顾头不顾腚的感觉。
所以,在马速无法提起来的情况下,用长枪兵对付骑兵,就会成为一面倒的屠杀,只不过对象换了过来,是长枪兵屠杀骑兵。
这一场仗打得天昏地暗残酷异常,双方都杀红了眼,战场中杀声震天,烟尘滚滚,不断有人惨叫
(本章未完,请翻页)着,不断有血肉飞溅出来,手脚、人头也是满地滚,鲜血流得满地都是,使得原本干燥的路面都变得泥泞了起来,可惜原本的黄土地全部变成了鲜红色,给人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鲜卑骑兵的确都是悍勇之辈,而且除了用弯刀近战,他们还有骑弓,游牧民族的骑射技术可不是盖的,这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长枪兵的远战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