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士手握乌兹冲锋枪,目光冷酷。
没错,我们廓尔喀人,对雇主非常忠诚,但是现在,你已经不是我的主人了,我的新主人是太平洋集团的王总!
过去那个詹姆士已经死了,现在的詹姆士,生命是王总给的!
詹姆士目光凶悍,趁着其他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大声喊道:“兄弟们,我们这次出来,接受到的命令只是保护雇主!并不是在雇主的命令下杀人!我们的两个兄弟,都是因为他的命令而死的!这笔账,要算在他的头上!”
“詹姆士,你疯了吗?”普林斯终于反应过来,立刻用手里的M16步枪对准了他。
其他人也都纷纷调转枪口。
“我没有,当我的两名兄弟被食人族吃了的时候,我的确快要疯了!”詹姆士说道:“但是,在最后关头,我被一个人救了,你们知道救我的是谁吗?”
“王总!是这个家伙嘴里念叨的要干掉的王总!他从食人族的嘴里救下了我!哪怕知道我要杀他,也依旧要救我,王总就是月亮神!”
说起这个来,詹姆士的目光中露出了一丝虔诚。
廓尔喀人,自称为月神后裔,王辉在他的心中,已经是最高神了!
这也得感谢廓尔喀人的脑子一根筋,他们是最好的兵员,让干啥就干啥,但是同时,他们的脑子也很少思考,反正打仗这种事,主要靠勇敢。
詹姆士不觉得那是一个圈套,毕竟他自己没什么利用价值,他能活命,全靠王辉!
“我已经决定,以后一辈子要跟着王总,我原本打算把你们都杀掉的,但是,我下不了手。”詹姆士放下手里的乌兹冲锋枪,继续说道:“现在,你们有两个选择,杀了我,或者和我一起效忠王总。”
廓尔喀雇佣兵很强悍,很嗜血,但是要让詹姆士杀自己的同族,还是做不到。
普林斯气得抬起穿着军靴的大脚,狠狠地踹向詹姆士最柔软的肚子。
嘭!
詹姆士发出了一声闷哼,你这一脚,能把我的屎都踹出来了!不,好像经过昨天的折磨,他肚子里没东西了,不过,也更疼!
嘭,嘭嘭!
接着,第二脚,第三脚……直至詹姆士被揍得奄奄一息,普林斯才停住了脚。
如果普林斯看过水浒的话,现在肯定会说出一个成语来:逼上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