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自己是小看了甲壳虫的约翰列侬,也小看了这首歌的影响力。
有一天,两人一块儿吃饭,徐雪突然说想看邓丽君的演唱会,就是票太难抢了。
陈峰一听,笑了,这事儿简单啊,他说:“你要看,我帮你搞定票啊,邓丽君是我们公司股东,我本来就要去看的。”
徐雪一听,眼睛立马亮了:“真的吗?”
陈峰拍拍胸脯:“那还有假?肯定没问题的。”
徐雪高兴得跟什么似的,可好事多磨,演唱会前一天,徐雪接到通知,要去参加针对留学生的语言考试——这事其实早就通知了,但她玩得太嗨,给忘了。
这下可麻烦了,这个考试不去不行,不然就得再多读一年预科,才能正式开始大学课程。
徐雪心里那个纠结啊,但想想不能因为一场演唱会就多读一年,最后还是决定去考试。
这么一来,陈峰就只能自己一个人去看邓丽君的演唱会了。
演唱会那天,小海亲自开车来迎接。
他现在不敢轻视眼前这个年轻人了,那首让邓丽君在欧洲一炮而红的歌,就是眼前这位写的。
他还听说,那歌是邓丽君和陈峰去酒吧时,陈峰在包间里二十分钟就搞定了词谱,这叫啥?这就是实打实的才华!
就连查克总监那么挑剔的人,都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那晚查克抱着他痛哭的场景,小海现在回想起来还历历在目。
陈峰坐着小海的车,来到演唱会现场,直接坐到了贵宾席。
现场虽然还没开唱,但气氛已经热得不行。
观众们陆陆续续进场,有的手里拿着荧光棒,有的戴着应援的灯牌,还有的穿着特制的T恤,整个会场五彩斑斓,像是提前进入了狂欢。
舞台上,灯光设备一一调试完毕,巨大的LED屏幕闪烁着即将到来的精彩预告,音响里偶尔传出试音的咚咚声,让人心跳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