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3号演员的问题,李易是能理解的。
“首先,正因为他有儿子,而且和儿子的矛盾非常大,当然,虎毒不食子,这一点没毛病,可是那个被告不是他的儿子,只不过是同龄而已,其次,他坚决地认为,这个年龄的孩子,做错事也一样需要受到应有的惩罚,正因为,他的儿子做的一些事情,他很不满,可是他又无法真正的惩罚自己的儿子,所以,仇恨转移了。”李易解释道。
其实《十二怒汉》的整个剧情的进展的过程,在于,8号陪审员,如何一条一条地对那些证据提出合理的质疑,并且通过这些合理的质疑,来达成说服这些陪审员的目的。
而李易拍摄这部电影的计划表上,计划也是按照这个顺序来的。
他计划分成,几个大场,也就是每次投票结果改变的节点。
第一场戏,毋庸置疑,就是十二位陪审员们第一次投票前后。
第二场戏,8号陪审员开始提出自己的合理怀疑,从一个戏剧性场景开始。首先案件的最直接的证据,杀人凶器,这也可以说是谋杀案之中的强有力的证据。
男孩买了折叠刀,刀很独特、很少见,店里仅此一把。男孩称回家时刀弄丢了,同样的刀又杀了他父亲。难道这是巧合吗?之后8号从兜里掏出一把刀,插在桌子上,两把刀一模一样,众人惊诧不已。
而这个惊诧,其实并不是说,八号提出的这个怀疑就一定是成立的,不是说,那把凶器就不是被告的,只是说,这个证据并不完美,它有可能是,也有可能不是。
但是按照疑罪从无的法律核心来说,那么这个证据就相当于被推翻了。
无罪推定加合理怀疑,评议有了微妙的变化。于是第一个陪审员9号陪审员,他成为了第一个改变主意,投出无罪的一票的陪审员,这个时候,投票的比例就变成了10:2。
8号陪审员,成功的GET到了一票。
李易他们这边的剧本围读,肯定要梳理剧情,因为虽然可以让演员们自由发挥,但是却不可能脱离掌控。
所以,大概的流程必须是按照李易的要求走,也就是按照剧本的大纲来走的。
于是接下来的一场戏,有人犹豫,有人愤怒。激烈的争吵,然后自然而然地开始触及其他的关键性证据.住在楼下的老人,听到男孩大叫“我要杀了伱”,一秒后听到有人摔倒的声音。老人跑到门口,看到那男孩夺门而出。街对面的女人从窗户往外看时,看见男孩举刀杀人。当时有车经过,她透过车窗,目击了案发的经过。将两人的证词结合起来,疑点就出现了。电车经过窗前时,发出轰隆隆的噪音,老人能听到楼上的声音吗?他能听出那男孩的声音吗?合理怀疑,这个合理的怀疑让众人内心有了变化!于是又有两人改变立场,这个时候投票的比例又一次变化8:4。
接下来的一场,依然是对证据进行合理的怀疑,一个跛脚的老人从床上下来,穿过卧室和走廊“跑”到门口,在15秒内完成,他能做到吗?8号陪审员按示意图布置了现场,模仿老人步伐,演示了这一过程,41秒!老人的证词不可信。再次投票:6:6。
于是接着下一场,雨声打破了寂静。窗外大雨如注,破旧电扇也转起来。阵阵清凉没能弥合分歧,难道案件要成为悬案?合理怀疑无法排除,争论继续,新的疑点又提出来了。男孩比父亲矮很多,伤口是向下的,这可能吗?鲁莽、暴躁的3号,顽固地坚持有罪,他反握匕首做了示范。恰恰5号在曾经混过社团,见证过持刀斗殴。以他的经验,折叠刀都是向上捅人的;没有人反握折叠刀刺向对方,这样做太蠢了。合理怀疑,源于经验法则。12名陪审员出身不同、行业不同,论日常经验和生活常识,他们是真正的行家里手。
这也是设定赋予的这些陪审员的职业的精彩之处,原本,他们这些人的职业,其实和陪审员这个临时特殊职业,并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但是在这里,他们被联系上了。
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一种参与感的体现。
众所周知的事情,最初的时候,大家对这个案子,其实根本意义上,并不是特别的在意。
因为被告并不值得同情,而且还是弑父的罪行,所以,让大家觉得既然证据充足确凿,那么干脆直接判了就完事了。
而同时也是因为,他们其实对陪审员这个角色,并没有那么深的参与感。
因为他们的职业在这个案子里面,好像并没有什么用处。
可是随着讨论,他们每个人的职业,开始在分析案件的时候,开始产生效果。
比如混过社团的5号陪审员,他知道摺叠刀的真正的用法是怎样的。
包括之后的戴眼镜,揉鼻梁上的压痕,等等,其实同样的都是一种参与感的体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