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余贤越来越觉得这个名字像烧烤店...
但是不重要!
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产业,意思够了就行辣。
......
日内瓦。
劳力士总部。
宣传主管有些头疼的看着自己的秘书。
“华纳不行吗?”
“是的主管,因为他们马上就要被收购,所以华纳现在很乱,团队不建议把歌曲交给华纳在北美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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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秘书很快又加了一句。“欧洲和亚洲也是。”
主管信任自己的团队,华纳既然不行,那就换一家。
本来想着余贤是华纳的,那么就交给华纳发行也挺好。
毕竟华纳也是世界三大唱片公司之一。
可是现在对方面临收购,估计就算接了这个活儿,效果也肯定是低于平常的。
那就只能抱歉了。
“那你们有什么推荐吗?...或者说想法?”
虽然余贤是华纳的,歌曲收益也有华纳一份,但是像电视剧和代言歌曲是和专辑不一样的,比如余贤给劳力士写的推广曲,他们是可以选择别家唱片公司发行推广的,这符合规矩。
秘书显然也有所准备。“有的,经过筛选,我们认为把歌曲交给环球唱片发行是最佳选择。”
宣传主管了然点头。
环球音乐就不用过多介绍了,世界第一唱片公司。
就连他这个手表行业的都知道。
所以毋庸置疑,对方绝对有能力。
不过这个事情还是要找余贤说一下。
虽然歌曲是劳力士的推广曲,但是歌还是余贤的。
劳力士在歌曲上没有任何收益。
意思就是劳力士只有使用权。
但劳力士也不在乎这点收益,因为他们更加重视宣传效果。
余贤是华纳唱片的,所以这首歌的收益按照余贤的合约,会分给华纳两成,但是只有收益,歌曲的种种操作和选择,华纳无法干涉。
如果把歌曲给环球唱片发行,那么除了一定的推广费,也要一定的歌曲分成,这是规矩。
具体的分成和费用他们还需要谈,但是费用是劳力士出的,这个无所谓。
可歌曲本身的收益关乎到余贤,所以劳力士的宣传主管觉得有必要和余贤沟通一下,问一下余贤是否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