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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电警棍已从原来的一万伏高压,变成了十万伏的高压,科技的进步,也让对付囚犯的手段日新月异。一万伏的电压置于人的身上,在我看来,已经够耸人听闻了。十万伏的高压,还能让人敢于想象吗?
但是,这种人体上构成的伤害,似乎还远远不如在精神上给人造成的伤害。被“充过电”的人,在两三天内,肯定会精神不振。但是,一见到警官走近时,精神会突然变得十分亢奋,这纯粹是一种条件反射,如同精神病院的病人,看到白大褂便会惧怕一样。这似乎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当然,也有那种被称为“老官司”的囚犯。
所谓的“老官司”便是第二次,或者第三次,甚至是已多次坐牢的人。监狱里的一切套路,已经烂熟于胸。对警官的那一份色厉内荏,他也已是见怪不怪。他知道,警官的底线在哪儿,他总是从不碰及这一根底线。这是最让警官头疼的人。在“哔哔”、“剥剥”的电击声刚刚响起,便已使劲喊“救命”的人,大多都属于这一类人。
恶性循环让警官乐此不疲。在人性中,本来就有这种残害同类的天性。这种凶残的天性与生俱来,只是监狱的这种环境,让这种天性有了更多的展示机会。或者说,为这种天性的展示创造了更为有利的,符合法律道德的客观条件。在电视中,我常常会看到西方社会拳击场上的那一种凶残场面。我并不在意谁输谁赢,但看到被打得满脸流血,或者倒地不起而全场沸腾的那种场景总让我困惑。我看到的是人类作为动物的那种嗜血的本能。
在监狱,这种嗜血的本能已经被一声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声的刺激所取代。在对付一个囚犯时,几个警官会同时出手,三、四根电警棍,一片混乱的“哔哔”、“剥剥”声会往囚犯的身上乱捅。一边捅,一边嘻嘻哈哈很兴奋的样子。也可算是监狱的一道特别的风景线了。在每临近这种时候,负有协助警官管理职责的所谓骨干囚犯,会将看热闹的囚犯赶到一边去。我不明白,为什么要将其他囚犯赶开?倘若是为了“杀一儆百”,让现场直观,不是效果更好一些?倘如是为了增加乐趣,独乐乐还不如众乐乐呢!
也有比较硬的囚犯。“哔哔”、“剥剥”的声音响起,他悍然不惧,一把抓住那个冒着蓝色电闪的警棍头。任“哔哔”、“剥剥”声在他的手掌中肆虐。面对这样的硬汉,警官仍然有的是办法。今天力单势孤,弄不过来,不弄你。待明天人多势众的时候,找个茬伺候你!几个警官一拥而上,拗手抱脚将人掀翻在地。先给你戴上脚镣手铐,将你铐在窗外的铁直楞上。让你动弹不得。然后,再各自拿着电警棍,慢慢伺候你!更有甚者,为了让电击的效果更好,干脆往你的颈脖上淋上水,电击在淋了水的颈脖上,据说,其疼痛更能让人感觉入骨三分。
在春的季节里,唯一能让人感觉到那一份春的驿动的,是在监房里。每到晚上,这一份的驿动似乎更明显一些。我已从上铺换到了下铺。(……此处略去39字)这还算是正常的。让我不可思议的是,被关得久了的同性之间,竟在性心理上,也会发生扭曲。
在我年少时,在家里养的那一群母鸭中,我常常会看到一只母鸭子踩在另一只母鸭的背上,做的是公鸡踩上母鸡背上同样的动作。父亲说,公鸡与母鸡的行为,叫做“踏雄”;那么,母鸭与母鸭呢?父亲又用了另外的一种说法,说是“放蛋肠”。在那时的我的心目中,父亲的话总是对的。虽然,我并不知道这“放蛋肠”是什么意思?但是,公鸡与母鸡之间的“踏雄”似乎还好理解一些,毕竟是一公一母之间的事,母鸭与母鸭之间的“放蛋肠”,却让我迷惑了。我那时的思维也只是停留在,原来母鸭的生蛋,必须要将蛋肠放好了,才能生得出来!难怪,每天清晨,让鸭子们去镇中的小河后,刚入水的鸭子,做的第一件事,便有一只母鸭伸长了脖子俯着身子将鸭嘴几乎贴在水面上,绕着鸭群几乎兜了一圈,便踏上了另一只同样也俯着身子,伸长了脖子的母鸭背上。看来这一天晚上的生蛋,得一清早便将蛋肠放好了的。
许多年后,带有色情的那些场所,明的,暗的,越来越多。出卖色相的女人被称作“鸡”,提供色相的男人,被称作“鸭”。在这个“鸡”“鸭”成群的社会里,沿用民间最通俗的叫法,似乎很有些传承历史的意思。
(……此处略去214字)
每当,路旁出现这样的场景,行进中的队列,便会出现一阵小小的骚动。这一份的骚动是不自觉的。能带给囚徒的,便是这一天的晚上,监房内的床铺晃动,似乎更厉害了一些。偏是监狱多猫。也不知这些猫是怎么进到监狱里来的?这多少带给了正处于荷尔蒙爆棚的囚徒许多绮丽的回忆和许多美丽的想象空间。
在发生了心理扭曲的那些囚犯之间,长明灯下的昏暗中,棉被的扭伤一团也似乎更丑陋了一些。这是一种颇让我无奈的环境。身处这样的环境,我只能暗自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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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弟诉我的民事诉讼。我知道他必定会赢。他握有最直接的证据,小城法院的民事裁定,也很清楚地证明了这一点。但是,赢了有什么用呢?钱都已给法院拿去了。我家中几乎已是一贫如洗,如何还能还得清这笔巨款。好在妻子终于执行了我的指令,正式向小城法院提交了我作为持有公司10%股份的股东正式向法院提出的要求对公司进行清算的民事诉讼。如果法院受理了,正式将公司列入清算程序,按我对公司的总资产估算。我这10%的股份,至少价值三千万元。还我大弟的这笔委托理财款是不成问题了。
不管陷害我的人,作为大股东,如何地藏匿公司的资产。总不能将公司的资产全部藏匿吧!再说,第一次民事诉讼,我虽然没有胜诉,但是,胜过胜诉。省高院的判决书上,已经明确了公司的现金已被划走了四千万元,这已经成了我日后指控他职务侵占的最有力的证据。他的尾巴,已经在我的手中。我虽在狱中,但我布的局已经划出了最重要的一笔,这是基础,有了这样的基础,日后我才能稳操胜券。
人生是什么?人生就是一场博弈!既然他陷害我不择手段,我的复仇,为什么要择手段?中国的传统文化一直说,要以德报怨,在下乡当知青的时候,为了当兵,为了离开农村,他对我的排斥,为了阻挠我去当兵,居然让当时的公社和大队连我的政审都没有搞,使一心带我走的接兵部队连长功亏一篑!连长最后也只得哀叹:
“强龙难压地头蛇啊!”
他择手段了吗?他的家人择手段了吗?我是以德报怨了!我让连长像对待我一样对待他!他当时看了我写的那封信,不是感动得一塌糊涂吗!但是,结果呢?以德报怨换来的是直接了当的陷害,同样的不择手段!还是孔夫子的话说得对!要以直报怨!提出清查公司的民事诉求,只能产生两个结果,一个是法院受理我的民事诉求,对公司进行清盘;哪怕是在清盘的过程中,他藏匿再多的公司财产,只要法院正式受理了。法院最后必须得给我一个书面的民事裁定。这份裁定同样将成为我日后追究他侵占公司财产刑事责任的有效证据。这份证据有望成为第一次民事诉讼中省高院的那份民事判决的有效支撑!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链。
第二个结果是法院不受理。法院敢不受理吗?我提出的公司清盘诉求是符合国家的《公司法》的!法院不受理便是明显的徇私舞弊。我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指控,并向上一级法院提起同样的诉讼,这会将小城法院陷于极为不利的尴尬境地。小城法院敢冒如此天下之大韪吗?既然,我已经开始这样的布局,我当然希望这个局能布得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