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日梦

“做得好好的,怎么突然下海了呢?”他问。

“没劲!”我说,“在官场上待得久了,精神上已经很疲惫。自己感觉已经没有了激情。再说,孩子已大了,总得为她争得一份家产吧?趁着自己年轻,余勇可沽哦!就冒冒失失下海了!”

“你怎么会去跟他合作呢?”他说,“这人的口碑不太好呢!如果不下海的话,你也不可能出事吧?”

“不下海,我当然不可能出事!”我说,“在官场上呆了这么多年,风风雨雨也见了不少。我一直很检点。所以,查了我这么多年,不是什么事也没有嘛!”我顿了顿,兀自叹息道,“没想到下海才几年,便被人弄得灰头土脸了!这个人的口碑,我也曾听到过一些不好的传言。我想,他和我毕竟是近三十年的结拜兄弟了。对我,他总不至于如此地下作吧?没想到,他居然对我施出了如此下流的手段!”

“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他居然也脱口说出了这一句英国的谚语,“在利益面前,自然是你死我活了!”

“我又没有去跟他争什么利益!”我说,“房产公司组建后一切是我在操作!他却只顾自己划钱!起了矛盾了!发生纠纷了,一揽子推在了我身上!现在,倒成了我侵占公司财产!公司的账上,我什么时候擅自动用过一分钱?开发这么大的一个拆迁安置工程,公司的资金只有五百万元。连交土地款也还差二千万元呢!最后,我终于想方设法,用这五佰万元,撬动了两个多亿的项目!眼看着工程将要验收了,要交付使用了。我却被兔死狗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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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万元撬动了两个多亿的项目?”他的眼睛倏地发亮了,显然来了兴趣,“你倒说说看,你是怎么运作的!”

于是,我将项目的情况;土地的挂牌、摘牌之后的矛盾;与委托单位的据理力争;如何赢得财政的支持;工程的如何分期招标和分段招标;如何尽可能地降低成本;如何借人家的钱,做自己的工程;工程实施中矛盾的产生与处理;如何借力打力,如何迫使施工单位实施土建施工?如何保证公司的效益最大化。我不徐不疾地慢慢道来,听得他一愣一愣的,最后他说:

“这商场还真的如同战场呢!”

我说:“是啊,商场上完成一个项目,便是打完一场仗!与战场上不同的是,战场上是有硝烟的,死伤是直接了当的;商场上没有硝烟,却能伤人于无形!在谈笑间,将对方口袋中的钱赚到自己的口袋中来了!”

“你倒确实是一个能经商的人!”他由衷地说,“才短短几年,你便能说得如此地头头是道了!”

“能经商又有什么用啊!”我感慨地说,“能经商而不识人,注定了我今天的出师未捷身先死!”

“是啊,在商场上找人合作,确实得找准对象!”他有所感触地说,“不然,你忙乎了这么长时间,岂不是为他人做嫁衣裳了!”

“为他人做嫁衣裳倒不见得!”我说,“他有办法对我实施浩劫,我也有办法对他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你打算出去之后怎么办呢?去找他算账?几年之后,恐怕什么东西都已经事过境迁了!”他说,“最好的办法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我说:“山不转水转,总有峰回路转的时候!”

“听说你还在申诉?”他问道,“没用的!你看楼下阅览室里的那一位,申诉了这么多年了,谁理他?谁也不理他!最后吃亏的还是他自己!我在法院工作了这么多年,哪一份申诉材料会引起足够的重视?除非是那些杀了人的案件。侦查,起诉,判决都认为这个人已经被杀了。偏偏判决之后,被杀的那个人又回来了。这样的案件,应该名正言顺地改判了吧!要改判仍然会遇到重重阻力!谁也不愿意去推翻自己铸成的错案!改判一件错案,会牵涉到多少人因此而承担责任!为了一个人的无罪,而让许多人有罪?这是不可能的事!尤其是像你们这样的经济案件,错就错了,又能怎么样呢?明知错了,也不改,你又能怎么办?你还不是得老老实实地在这里认罪服法!你还能翻得了天去!”

我默然。他似是看到了我脸上的不悦,忙将话题扯开:

“女儿读大学了吧?”

“大学毕业了,去年去英国留学了!”我说。

“哦,读硕士学位了吧?”他说,“费用不少吧?”

“一年期,三十万吧!”我说。

“还是你哦!女儿有出息了,你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他说。

“拿到硕士文凭,并不意味她一定学有所成!”我说,“我只希望她踏上社会的第一个台阶,能够高一些!今后的路,还是要靠她自己走!”

“子女能培养到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了!你还想怎么样?你再有能耐,也包不了她一生哦!”他说。

是啊,我能包得了她一生吗?她愿意让我安排她的一生吗?我不知道,我和妻子的这一次出事,给了女儿多少心灵上的创伤!但愿女儿能在父母的磨难中,多少能领悟到一些社会的险恶,人性的险恶。再不要被什么朋友的友情迷惑了双眼。我们吃的这一堑,能让女儿因此长一智。

大组长让我帮入监队的管教写一篇文章。他为难地跟我说,管教让他写这篇文章,已经有些时日了,但他一直不知道该如何动笔。我问他,写哪个方面的内容?他说,写在服刑人员中实施连环保甲制度,如何及时发现囚犯思想动态,能将矛盾消弥于萌芽状态。

“‘连环保甲’是不是抗日战争时期的那种连坐制呀?”我问他。

“大致是这一层意思吧!”他说。

实施这样的一种制度,不是在服刑人员中搞得人人自危嘛!我刚入监,对囚犯的现状和思想状态全无概念。好歹曾待过三个看守所,又在监狱呆了一段时间。说不了解这个群体的情况,确实有些故作矜持。但是,毕竟这位大组长自我进入入监队之后,对我帮衬甚多。这个忙好歹我总得帮他一帮!我凭印象,联系了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人为了加强占领区的管理,采取的那种“连环保甲”制度,和现实社会上,公安机关普遍采取的“线人”制度。形成了一篇差强人意的文章。

认为在监狱实施“连环包夹”,对监狱日常管理的加强是有好处的。在文章中,我特意将“保甲”改成了“包夹”。认为,这样才更能体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监督,而有区别于户与户之间的原来意义上的连坐。

文章写完之后,我便交给了他。我甚至没有花时间去誊抄一遍。这是在当年区委办公室当秘书科长时,所形成的习惯。一般三千字以内的文章,我不用打草稿。腹稿便是我的草稿。腹稿已成,文章便也已成。至于他是不是满意,或者那位让他写的管教是不是满意,并不是我所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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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让我帮他将服刑人员的资料分别装入档案袋时,我知道,我们这一批新入监的囚犯将分往劳动大队了。他只是有意无意地说了一句:

“但愿你不要被分配到对面的那个大队去,尤其是不要被分到对面的那个中队去。”